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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个体性社套本质市民社会组织
[论文摘要]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在历史唯物主叉的形成q-占据重要的地位,本文以个人与国家关系作为思维逻辑主线,立基于人的社会本质这一核0前提,来阐释这一理论。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思想在马克思理论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马克思正是从分析国家、法与市民社会的关系^手,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法哲学,逐步确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在这一具有深刻转变意义的理论中间,个人与国家之关系问题构成了以全人类的解放为己任的思虑的中心,即如何才能“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实现人的个性的充分发展,使人过上真正符合人的本质的生活。
一
对于人的本质的科学认识构成了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逻辑原点。他遵循“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出发”的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把观察的视点放在具体的、现实的、实践着的人的活动上,指出,“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正是在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中,在劳动中.人一方面与自然界发生联系,在改造自然界的同时获得了满足自身需要的资料;另一方面,叉与其他人发生关联,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以及以此为基础产生的其他社会关系,开始了自己的社会生活,由此人才具有了社会属性。劳动是推动人自身完善及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它不仅决定了人与动物之间的根本区别,也决定了社会性而不是生理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在于社会属性构成了马克思批判黑格尔市民社会观的基石和最终价值归依。
既然人的本质是社会性,那么人的社会本性如何实现呢?更进一步的问题是:个人、市民社会、国家之间的关系如何呢?唯心主义大师黑格尔站在国家主义的立场,认为家庭与市民社会是属于有限性的领域,它们从属于国家,两者对国家的关系是一种”外在必然性”的关系,国家成为它们的内在目的不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而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马克思透过逻辑的泛神论的神秘主义迷雾,把头足倒置的东西叉颠倒过来,指出家庭和市民社会才是国家的前提,是国家的真正的构成部分。它们本身把自己变成国家,构成了原动力。因为人的社会生活总是从单一的血缘家庭开始的(当然原始的氏族社会除外)。由血缘、亲缘为维系纽带的家庭是人迈向社会生活的基地,更进一步地说,家庭本是社会的最小单位,家庭生活本身就是社会生活,故它构成了政治国家的“天然基础”。
相应的,市民社会构成了政治国家的“人为基础”。在前资本主义的条件下,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实际上是重合的,两者的边限并不清晰,政治上的等级也就是经济上的等级,反之亦然。而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客观上要求政采取“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充当“守夜人”的角色.经济领域渐次成长为一个独立的领域,与政治领域分离开来,经济等级与政治等级的重合状态亦一去不复返。社会经济生活与公共政治生活形成了明确的界限。正是在这里,马克思认为黑格尔准确地把握了资产阶级革命以来市民社会的本质,论述“深刻”。黑格尔把特殊性与普遍性作为市民社会的两大原则:“在市民社会中,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其他一切在他看来都是虚无。但是,如果他不同别人发生关系,他就不能达到他的全部目的,因此,其他人便成为特殊的人达到目的的手段。但是特殊目的通过同他人的关系就取得了普遍性的形式,并且在满足他人福利的同时,满足自己。”其中普遍性是以特殊性的独立为出发点的,其实,这也正是近代以来市民社会活力与力量源泉之所在。个人在私人的社会生活领域,尤其在经济领域,获得了充分发挥自己潜能的自由与机遇。人的自立性和自主性不断增长,使社会呈现一幅生机勃发的景象,这与中世纪那种禁锢人性,压抑自由的做法形成鲜明的对照,那时为了维护一种宗教、道德或政治上的秩序而宁肯牺牲掉社会的发展。但与此同时,相互联系的方面,即普遍性却是更根本的东西,个人目的的实现有赖于社会的一般条件,有赖于别人的互为目的的行动,个人的行为由此具有了普遍的社会的意义。虽然人的本性得以解放与张扬,但需要劳动、利益、分工等经济纽带把人们愈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人在更大的范围内实现了自己的社会本性。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市民社会是家庭的扬弃,是时代的巨大进步。
然而,进步之所在亦即局限之所在。马克思立足于近代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分离这一现实,指出了市民社会封闭的、利己主义的特性:作为市民社会一成员的个人的个体性反而成为其社会性的目的和主宰。资产阶级的政治解放并未消灭这一矛盾,反而是以此为基础和当然前提。为了更大地实现人的社会本性,马克思在进行批判的同时,进而提出了人类解放的历史任务,明确了社会进步的方向。而这一切也是围绕个人的社会本质这一核心展开的。
二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是近代社会的基本特征,亦成为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主要事实前提。它正是政洽解放的直接后果之一。而政治解放的实质是专制国家制所赖以立基的旧社会的解体,“政治革命是市民社会的革命。”它消灭了旧的市民社会的政治性质,使财产、家庭、劳动方式等摆脱了政治生活的直接控制,成为独立的市民社会的组成要素,亦即社会性质的要素。而与此同时,政治生活亦获得解放,原先处于分散状态、与市民社会混在一起的政治要素被汇集起来。近代意义上统一的政治共同体得以形成.由它统一行使普遍的政治职能,此一历程被西方学者称为“国家建设”(state—building),政治共同体成为强大巩固的独立领域。
这种双向分离运动使得市民社会成为个体性的私人领域,与人的社会本性发生了新的冲突。市民社会中维系人们之间关系的纽带是“非本质的外在的规定”,可以被个人所抛弃掉,其并不是与人的本质须臾不可分割的内生性的联系。它只是实现人的个体私利的手段,目的依然在于强固人的个体性。
“现代的市民社会是彻底实现了的个人主义原则,个人的生存是最终目的;活动、劳动、内容等等都不过是手段而已。”个人成为封闭在各自的狭隘圈子里的单子,政治生活,即类生活,与之绝缘.成为私人的异己存在,并与之对立。人的个体生活和类生活,个体性和社会性之间的矛盾也由此产生,人权则是这一社会现状最突出的法律表现,即表现为公民权与狭义上的人权的关系问题。
马克思把人权做了广义与狭义的区分。狭义的人权是市民社会成员所享有的权利,诸如信仰自由、财产权、平等、安全等,它们正是资产阶级革命所大力宣扬的东西,追求的目标。通过对此类概念逐一的现实的考察,透过严整的字词的浮面,马克思揭示了资产阶级的人权实质。“可见,任何一种所谓人权都投有超出利己主义的人,没有超出作为市民社会的成员的人,即作为封闭于自身、私人利益、私人任性、同时脱离社会整体的个人的人。在这些权利中.人绝不是类存在物,相反地,类生活本身即社会却是个人的外部局限,却是他们原有的独立性的限制。”人权不但没有成为促使人们实现更大社会本性的手段,反而巩固了人的个体性,使个人的封闭的圈子更牢固。市民社会的自私自立性也决定了人权的自私自立性,也就决定了其历史局限性。
广义的人权还包括公民权。它是一种只有同别人一起才能行使的权利.其内容就是参加政治共同体,参加国家,而国家是作为家庭成员和市民社会一分子的同一群人的社会本性发展的结果,是人的社会性得以实现的形式,作为国家成员与作为市民社会的成员在本质上应是统一的。“国家成员这一概念就已经有了这样的含义:他们是国家的成员。是国家的一部分,国家把他们作为自己的一部分包括在本身中。他们既然是国家的一部分,那末他们的社会存在自然就是他们实际参加了国家。……没有这种意识,国家的成员就无异于动物。”而实际的情况却是,在国家中,人是想像中的主权的虚拟分子,他失去了实在的个人生活,充满了非实在的普遍性。公民在国家面前,在法律上的平等,实际上不过是脱离现实物质利益的差异,撇开每个人的原来等级差别的完全幻想的平等。“但_从政治上废除私有财产不仅没有废除私有财产,反而以私有财产为前提。”政治国家的立法不仅不能消除财产差异在政治生活中的实际影响,恰恰相反,它取消了其他非经济的差别(出身、等级),而确立了财产不平等在政治生活中的支配地位。形式上的平等巧妙地掩盖了实际意义上的不平等,公民权也就成为一种政治假象,对于一般群众而言,成为一种悬在空中的可望而不可及的奢侈品。
两者之间的关系又是如何呢?公民生活、政治共同体变成了维护这些人权的一种手段。公民权从属于狭义的人权,即作为自私自立的市民社会成员的权利。公民成为自私人的奴仆,人作为社会存在物所处的领域还要低于他作为私人个体所处的领域。这样,不是身为公民的人,而是身为市民社会一分子的人,才是本来的人,真正的人。一言以蔽之,整个资产阶级人权并未超出利己主义的个体性的范围,从另外的一种意义上说,反而成为实现人的社会性的一种障碍。而之所以会如此.正是因为市民社会是家的基础,国家和法只是自私自立的市民社会的正式反映。“现代国家既然是由于自身的发展而不得不挣脱旧的政治桎梏的市民社会的产物,所以,它就用宣布人权的办法从自己的方面来承认自己的出生地和自己的基础。”
三
那么,如何才能消除这种本末倒置的不合理状况呢?如何才能实现人的个体性与社会性、个人与国家的统一呢?
马克思的回答是站在黑格尔论述的基础之上的。黑格尔把市民社会看作是个人私利的战场,个体特殊性的海洋,与政治国家的自在自为的普遍利益处于永久的对立面,他寄希望于等级要素来调和两者之间的矛盾。“具体的国家是分为各种特殊集团的整体;国家的成员是这种等级的成员;他只有具备这种客观规定才能在国家中受到重视。……个人是类,但是他只有作为最近的类才具有自己内在的普遍的现实性。因此,他首先在他的同业公会、自治团体等领域中达到他的对普遍物说来是现实的和有生气的使命,这些领域的大门对他是开着的,……包括普遍等级在内。”∞黑格尔把同业公会和地方自治团体以至普遍等级看作是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在其中相汇合的领域,是联结个人与国家的中介,并指出国家的真正力量有赖于这些自治团体:“国家在政治情绪方面深人人心和强而有力的根源就在公会精神中,因为在这里特殊物是直接包含在普遍物之内的。”∞这就是说,市民社会组织一方面忠实地代表了私人利益,而它同时本身就构成普遍事务,它本身就是内含于国家的普遍物。各等级选派代表参与到国家事务中去,形成与市民社会的等级相分离的政治等级,组成等级议会,参与掌握国家权力,尤其是立法权,它们与有组织的行政权共同起着中介作用,防止政权成为独断专行的暴政;另一方面.自治团体、同业公会和个人的特殊利益亦不致于孤立起来.个人就不致于成为盲目的、任性的、反对理性国家的群众力量。
可见,黑格尔认识到人作为伦理主体,必须要参加普遍生活,而现代国家自身是不可能提供足够的机会的,这样,他就用同业公会、自治团体等社会组织来弥朴这一缺陷环节。人们从这些组织中获得职业、劳动等赖以发展自己伦理生活的手段,并借以维护其类本质——自由意志。个人首先在这里过上了现实的伦理生活,亦即特殊性与普遍性内生性统一的生活。因此,它们成为国家民主制度的根基和维护个人自由的保障。对于防止主管机关及其官吏滥用职权来说,也“有赖于自治团体、同业公会的权能他更进一步地明确指出:“可是群众部分也应成为有组织的,……合法的权力只有在各特殊领域的有组织状态中才是存在的。”处于一盘散沙状态下的一个个原子式的个人是无力与强大的官僚机构相对抗的,只有组织起来,借助于社会组织,才能维护民主制度和个人自由。黑格尔无疑抓住了资产阶级民主制的基石,此即通过社会(组织)权力来限制政府权力的思想,为西方的限权理论开辟了一条崭新的路径。而如何限制政府专权和保障个人自由正是西方思想界永久的主题之一。
对于这一点,马克思无疑是赞赏的,这在他对市民社会这一概念的把握上表现得非常明显。“‘市民社会’这一用语是在l8世纪产生的,……真正的资产阶级社会只是随同资产阶级发展起来的;但是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善于抓住事物实质的马克思为了更透彻地说明问题,常喜欢直接用事物的本质来界定出该事物。在实质意义上他把市民社会归结为杜会的经济结构,但并不排拒在一般的、普遍意义上把市民社会视为社会组织,即非官方的社会组织,并认为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在分析有关国家和法的问题时,应深人到大厦的底部——市民社会中,并尤其注意社会基层组织的变化。它们正是社会力量的承接者展示器,也正是它们构成了彻底的、无矛盾的人类解放的方法的重要部分。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政治解放的局限性宴质上也是市民社会自身的局限性,并只能以后者为原因和前提,而人类解放只能是市民社会自身内部的革命。“只有当现实的个人同时也是抽象的公民,并且作为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人劳动、自己的个人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的时候,只有当人认识到自己的‘原有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成为社会力量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当做政治力量跟自己分开的时候,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类解放才能完成”0而这一历史目标的宴现,着力点依然在于社会组织,即“真实的集体”。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能有个人自由;同样,也只有在集体中,在有组织的状态下,个人才能感受到社会联合的力量,单个人的“原有力量”才得以展现,也才有能力维护自身的权利与自由;也只有在集体中,在组织体中,个人才能更大限度地过上普遍生活,即符合自己的社会特质的生活。各经济、社会组织是除家庭以外的、个人现实地参与社会活动、管理活动的主要基地,特别是在现代的只能是代议制政府的条件下,每个人都平等地参与到国家管理事务中去是不现实的,但是他们可以在社会组织中达到基本的普遍生活的实在性。可以说,正是市民社会组织成为连接和维系人的个体性与社会性的强固基地。
而这里隐含的一个当然的前提则是,这些集体必须是“真实的集体”。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国家等等只是冒充的集体,“由于这种集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支配的阶级说来,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集体,而且是新的桎梏”在这里,真正具有决定意义的是实质性的内容,决不仅仅是外在的表现形式。资产阶级国家只是把“普遍事务”仅仅当作一个形式而攫为己有,而实质上只是资产阶级用以维护其阶级利益的工具,是偏私的而不是真正普遍的。国家的利益作为人民的真正的利益,只是在形式上存在。作为个人社会本性实现的表现形式的国家反而成为与人民对立的东西,成为人的社会性实现的障碍。故此,马克思认为黑格尔把等级代表制作为解决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矛盾的观点是肤浅的,只是他为了逻辑体系的需要而从事物外部强自赋予其本身没有的意义,而实质上,“等级要素……是人民本身内部的对立面。政府和人民的对立通过各等级和人民的对立而得到协调。”各等级是脱离了真正人民的,是作为想像的人民而出现的,各等级不仅完成不了中介的使命,反而是矛盾的表征马克思指出的个人与国家统一的途径是斗争,变种种“虚幻的集体”为“真实的集体,即共产主义社会。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广大人民,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掌握政权,彻底地改造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在这样的集体中,普遍事务不仅仅只是在形式上,更是在实在内容上成为人民的事务,个人的事务,成为个体成员利益的体现者和维护者,个人求得了自身全面发展的机会和条件,也在此基础上获得了真正的自由。这类集体成为个人在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上的自由的联合体,并藉此实现个人的自由发展,真正实践了“把人作为人”的诺言。这类集体成为个人充分展示其社会性的舞台,个体生括和社会生活对于个人来讲都是真正现实的,人从而过上了符合其内在本质的生括。到那时,国家亦将消融于社会之中,其与个人的冲突亦将不复存在。
纵观马克思的整个市民社会理论,一以贯之的始终是对于人本身的深切关怀。以人为逻辑起点,以人为最终的归结点,其主线则是对人的本质的思索,其间渗透着深深的人文情怀,“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是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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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全面履行职责,实现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新突破。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试论加强国有煤矿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
内容提要:煤炭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肩负着搞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做好新时期的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对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确保企业在新时期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具有深远的意义。本文论述了新时期国有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阐释了新时期如何开展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关键词:纪律监察企业
一、 充分认识新时期国有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建立和完善当中,旧的计划经济体制还没有完全打破,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主要表现在,一是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政府干预市场、地方保护主义等非市场经济行为随处可见。二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制度还不完善,尤其是执法不严,对违法乱纪,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打击不力,与国外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三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虽然我国大多数国有企业都进行了公司制改造,但真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的企业并不多。董事会的决策行为,经理层的执行行为,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和制衡。
多数企业的监事会形同虚设,职工监督也流于形式,可以说,国有企业的监督约束机制还很不完善,监督不了,监督不好,不会监督的现象非常普遍。四是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人、财、物的管理没有很好的统一起来,出现管人、管事、管物三者分立的现象。五是社会中介机构不健全,不能依法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出示虚假报表的违法行为也可随时找到。六是国有企业的分配体制不合理,激励机制不健全。这些都为国有资产的流失和腐败的产生提供了土壤。在现实面前,我们要想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预防和消除腐败现象,就必须寻找到一种有效的消除腐败的方法。多年的实践证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就是促进企业改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预防犯罪和消除腐败的有效方法之一。
二、新时期如何开展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一)要围绕企业发展,全方位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市场竞争主体,加快企业改革发展,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是企业的第一要务。因此,煤矿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要牢固树立“为第一要务服务”的思想,坚持以生产经营为中心,紧紧围绕企业经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工作。要结合企业实际,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中央关于国企改革与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改革措施到位、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重点要抓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在煤矿改革改制和发展的新形势下,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紧围绕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选题立项,针对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挥霍浪费、营私舞弊、侵吞国有资产行为及薄弱环节开展效能监察,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各种漏洞,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服务。效能监察工作的重点是清理不良资产与呆坏账、资金成本管理、固定资产投资、物资采购供应、油品销售管理等;二是加强企务公开工作,促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为了给企业生产经营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进一步健全、完善和推行企务公开制度,实行“阳光操作”,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保公平。把职工群众关心的生产经营重大问题作为企务公开的重点,尤其是大宗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投资决策等方面,必须让职工知道,便于大家监督。必须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通过职代会职权的落实,促进企务公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稳定,推动企业改革和发展。
(二) 要改进工作方法,规范化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健全机制,完善制度。
加强反腐倡廉日常教育。要坚持预防为先、教育为主的方针,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结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要求,以实践“三个代表”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荣辱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建立一套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加大监督力度。
坚持上级为主,上下结合,内外协调,公开透明,相互制约的原则,加强对重点岗位和人员的监督与管理。监督的重点是企业党政“一把手”、单位领导、中层干部、物资采购人员、财务会计人员、工程建设人员等。努力改变“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下级监督无效”的局面。对监督的范围、形式、方法、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全面履行监督职能,敢于发现和查纠问题;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在工作中我们除了坚决贯彻执行国法党纪和上级条规外,还要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完善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但是不能同法律和上级规定相抵触,进一步规范企业权力运作,使我们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增强工作的实用性和操作性,增强法规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二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企业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和责任,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体系和实施考核细则,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横到边、纵到底、层层负责、上下联动的责任机制;贯彻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促进企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三是查办案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继续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一是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关注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来信来访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二是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对于在工作中暴露出来的或群众举报的违法违纪行为,要进行深入调查。情况属实的,严格按照程序,认真立案查处,重要案件及时向上级报告;三是配合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大案要案。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办案合力,突破大案要案。同时,还要进一步推进各项管理制度改革,规范工作标准,严格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维护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杜绝诱发违法违纪的环节,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三) 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水平
纪检监察干部素质不一,加上纪检监察工作是涉及多学科、多领域的综合性工作,特别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工作难度加大。只有不断提高专业水平,才能使之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为此要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措施。当前,除了重点培训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如案件检查、案件审理、信访工作、执法监察等知识外,还要注意加强计算机安全、财务会计、水库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使每位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纪检监察方面的行家里手。
培训方式方法上,要多搞一些集中综合培训,仅靠纪检监察干部立足岗位自学或上级部门组织专项培训,只能从感性上提高认识问题,很难从理性上有更大的收获,缺乏深度和系统性,而煤矿上级主管部门有层次高、思路清、总揽全局的优势。因此,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每年选择适当时机,组织基层煤矿管理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一至二次的专业培训或系统培训,也可分批进行;另外也可采取抽派到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跟班学习的辅助培训方式,进行有针对性地培训学习,从而更有效地提高基层煤矿管理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浅谈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路径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全面履行职责,实现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新突破?笔者从纪检监察工作实务的六条路径,就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发展进行探析。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创新
新时期,国有企业纪检工作要紧紧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深入推进以“岗位廉洁风险防范管理体系”为核心的惩防体系建设,筑牢廉洁防线,保障党员干部廉洁从业安全,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纪律保证。在实践中,企业必须坚持开拓创新,健全“强化教育、完善制度、严明法纪”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纪检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水平,探索实现纪检工作规范高效的有效途径,把握关键,强化有效监督,不断取得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效。
一、强化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坚持教育为先的理念,导入“清正廉洁”理念,用制度教育规范人、示范教育激励人、警示教育感化人,不断营造廉洁文化氛围,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宣传教育要把好“几个关口”。
一是日常教育,把好思想关。通过组织党员干部收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先模示范教育电教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等党纪条规和管理制度,开展廉洁文化“四进”、反腐倡廉宣传月活动、“勤廉双优”主题教育活动,开设网络廉洁文化专栏、播放廉洁公益广告、设立廉洁文化标志牌、勤廉座右铭桌牌等形式,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营造“清正廉洁”的廉洁氛围。
二是节日提醒,把好“廉节”关。通过节日期间寄送廉洁贺卡、发送廉洁短信,元旦春节等节前组织廉洁警示谈话,加强了重点时期的教育防范。
三是岗位赠言,把好履职关。通过组织学习岗位廉洁风险防控任务表,签订岗位廉洁承诺书、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形式,加强了关键岗位人员廉洁教育。
四是亲情融入,把好家庭关。通过管理干部配偶助廉座谈会,向家属赠送廉洁警句、发“家庭助廉”倡议,组织家属观看反腐倡廉电视片等形式,发挥了家庭廉内助的作用。
二、强化源头治理,着力完善廉洁防范体系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着力在强化责任,完善制度,构建体系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岗位廉洁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建设。源头治理要落实“三个加强”。一是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干部目标管理,适时召开协调联席会议,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强化各级领导人员责任主体意识,对所管辖业务范围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落实廉政责任。推行目标管理,党委对班子成员进行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任务分工,遵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结合企业特点制定《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实施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效能监察实施办法》、《纪检监察信访监督实施细则》、《厂务公开监督检查实施办法》、《中层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实施办法》、《廉洁文化建设工作方案》等一系列的制度,保障了工作机制有效运行。三是加强廉洁风险防范体系建设。不断建立健全以岗位廉洁风险防范管理为核心的惩防体系,通过岗位风险识别和防控措施制订,确立岗位的廉洁风险防控任务,推进关键业务的廉洁风险的流程化管理。扎实构建涵盖制度保障、组织保障、风险预警、防控措施、管理评价和责任追究一体的廉洁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形成了企业、车间、工段的三级岗位廉洁风险管理架构,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
三、强化监督检查,有效制约岗位权力运行
坚持日常参与的方式。严格监督检查,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完善制约机制,提高监督效果,保障了权力正确运行。监督检查要把握“三个重点”。一是以资金管理和工程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党员干部对“小金库”滋生腐败的危害性认识。建立自查自纠工作承诺制和公示制,治理结果由单位领导签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排查项目的准确性和潜在问题。二是以企业关键业务和职工关切事件为重点,参与监督。
参与企业建设工程和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加强敏感问题的监督,依据职责参与机电设备外委维修、废旧物资销售、材料、备品、备件采购等合同谈判监督,对群众关心的集资房分配、岗位招聘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参与监督过程中积极履行职责,监督权力运行,严格执行法规制度,保障公开、公正、公平。三是以薄弱环节和问题易发领域为重点,开展检查。开展物资采购管理、产品销售、工程项目建设、设备委外修理、厂务公开监督等专项检查,发挥了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把监督渗透到人财物管理、使用、调配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达到防范关口前移的目的。促进了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强化效能监察,促进企业管理效能提升
坚持融入中心的思路,通过开展效能监察,完善制度缺失、堵上管理漏洞、纠正执行偏差,促进了管理效能提升。效能监察要严控“三个环节”。一是精心选题立项。结合企业中心工作,立足实际,针对管理流程的薄弱点、资金流动的关键点、效益流失的遗漏点,认真选题立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严格工作程序。按照确定效能监察项目、实施准备、组织实施、拟定监察报告、作出监察处理、跟踪落实、总结评审和归档立卷的基本程序,开展好效能监察项目。三是跟踪督促整改。通过对项目监察中发现的行为偏差和管理缺陷进行分析,查找问题原因,提出了监察建议,并督促整改完善制度,达到完善管理、提高效能、促进勤政建设的目的。
五、强化案件查办,有效发挥查案治本功能
坚持惩防并举的原则,通过查办案件,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通过惩处违纪;警示教育干部,实现有效预防。案件查办要注重“三个结合”。一是坚持监督与执纪相结合。坚决维护企业和职工根本利益,利用各种新信息平台,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格按照信访程序,严守办案纪律,认真办理群众举报和上级转办的信访举报案件,对信访举报认真核实,违纪案件严格查办。二是坚持惩处与预防相结合。
认真受理和查处信访举报案件。对于严重违反党纪,依纪严惩;对错误性质较轻,加强跟踪教育,积极帮助其改正错误。对在查办案件中,发现的管理问题,及时督促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防范,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三是坚持信访与维稳相结合。正确运用信访监督手段,加强舆情的监控和分析,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信访的宣传与引导工作,梳理不和谐因素,及时处置,维护稳定。
六、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坚持能力建设的目标,通过多种途径,提升纪检干部队伍素质,提高执纪能力和水平,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队伍形象。队伍建设要致力“三个提高”。
一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政治素质。纪检监察干部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有机融入到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去,深刻认识党章赋予纪检部门的重要职责,切实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
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工作思路,要针对当前反腐倡廉建设新要求,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新变化,努力夯实基础管理,提高工作能力、效率和执行力;要进一步提高监督和服务质量,探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提高科学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纪检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企业在新形势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提供重要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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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如何强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能
【摘要】国有企业经营形式的多样化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以及体制转换和结构调整不断深化,使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从思想观念、工作机制和运行模式以及工作方式方法上都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分析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职能定位、存在问题及对做好纪检监察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工作职能提出了一些相关建议。
【关键词】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能
随着国有企业经营形式的多样化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以及体制转换和结构调整不断深化,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所处的环境和条件以及面临的任务,相应地发生了变化。面对新形势,纪检监察工作同样需要与时俱进,创新思路与工作方法,找准工作的着力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进一步为企业快速稳定发展发挥保驾护航作用。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定位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就是把保障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目标,通过制定落实服务、促进、保障企业科学发展的具体措施,加大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影响和干扰企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认真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种职能。
1、保护职能。紧紧围绕大局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更好地服务大局、保障大局,辩证看待和正确处理党员干部在企业改革、发展、创新中的各类过失,善于为党员干部澄清因工作而产生的各种是非,积极为党员干部推行改革和创新中提供帮助与支持。
2、惩处职能。推进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明纪律,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对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坚定立场,坚持原则,要坚决依纪依法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3、监督职能。纪检监察工作要参与企业的工程预算、决策、执行、管理、评估等整个运营过程,渗透到企业的经营管理全过程,发挥全程监督职能。要清楚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涉及人、财、物管理的要害部门及关键岗位易发生的突出问题,进而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保证监督的有效性与及时性。
4、教育职能。要结合企业的特点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创新富有国有企业特色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切实做到预防在先,教育在前。加强宣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形成“重规则、乐敬业、崇务实、尚进取”的价值取向,促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认真履职。
二、当前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部分党政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不够重视。在纪检监察开展中缺少指导和行动支持,仅做一些文件传达和口头要求,使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孤立无援,处于被动。
2、监督机制不健全。纪检监察部门处于可有可无的地位,工作难以正常开展,或流于形式,避实就虚,不能真正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3、纪检监察部门职能弱化。纪检监察人员缺编,部分纪检监察部门隶属政工部门管理,多头兼顾,负责处理日常党委、团委、宣传等多方面的事务,精力难济。
4、纪检监察工作认识偏颇。一些人对实行纪检监察工作的必要性认识不清,认为纪检监察是“多此一举”,或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就是“挑刺找麻烦”,对纪检监察工作怀有抵触情绪。
5、部分纪检监察人员素质低,缺少专业理论水平及协调组织能力,不能找准工作定位,大胆开展工作,并在监督中患得患失,监督领导怕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得罪人、丢选票,不能正确履行监督职能。
三、强化新时期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的方法及途径
切实发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保护、惩处、监督、教育职能作用,提高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笔者认为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1、健立健全规章制度。
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是国企纪检监察部门扎实开展工作的基础。结合生产、经营、管理实际工作,针对企业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大改革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进一步建立与完善选贤任能机制和干部培养、考察、评价、监督、激励的科学机制,加强对财务、投资、人事和决策程序的管理与监督,把关口前移,堵塞制度漏洞,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2、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纪检监察工作要通过创新工作思路与方法,提高工作水平,争取上级领导、同级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一要正确处理好与领导、同事之间的关系,避免越权越级办事,遇到问题与企业党政领导及时沟通,使工作思路与企业发展方向保持一致;二要积极融入,对领导重视、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敏感性问题要积极参与,提高工作的主动性;三要联合办公,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作用,通过联合相关部门、发动职工群众,形成良好的声势和强大的舆论监督体系。
3、加强廉政勤政教育。
强化思想防范是反腐倡廉的固本之举,也是纪检监察工作重点之一。在具体工作中,要因地制宜、运用多形式,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教育形式,大力运用现代传媒手段,扩大教育的辐射面,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乐于接受;在人手不足时,要善于借势借力,加强与政工宣传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大宣教格局,使廉政勤政教育持之以恒,具有成效。
4、树立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服务的思想,时刻把反腐倡廉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认识和把握,主动深入生产经营第一线,参与重大经济活动,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使反腐倡廉与经济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自觉围绕中心反腐败、惩治腐败,促进发展。
5、强化惩处,突出责任追究。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发挥查办案件工作在治本抓源头方面的建设性作用,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认真执行政策,重视和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切实保证办案质量。惩处违纪违法人员的同时,要对责任追究的程序进行规范。对责任追究案件的立案、检查、处分决定的作出规定具体的程序,避免责任追究案件在查处时出现随意性,避免领导重视的案件就追究,领导不重视的案件就不予追究。
6、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学习和掌握经济、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科学发展理论武装头脑,提高理论修养,促进政治上的成熟;学习党纪条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努力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
参考文献:
[1]穆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读本[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9:27-34,162-164.
[2]李亚萍.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J].求实,2010,1.
试谈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与对策
摘 要: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关系着我国国有经济的巩固与发展,关系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成败,更关系到国家的稳定与社会的和谐。因此必须做好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然而实际生活中,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就将结合这些问题谈一谈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并阐述相关解决对策,以期更好地做好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现状;对策
引言
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也暴露出许多问题。
1、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当前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在人员配备上严重不足,许多企业的纪检监察人员人数少于国家规定,甚至一人兼顾多人工作的情况广泛存在,并且个人的业务水平也是参差不齐,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思想上不坚定,作风上不过硬,素质上不全面,纪律上不严明,协作上不到位,工作的方式方法上不够得力等。以上问题的存在于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的队伍建设中,和当前的国有企业的防治腐败的新任务很不适应,从而严重地影响着国企业监察工作的改革和发展,进而阻碍到国企防治腐败的最终效果。
2、国有企业的党员和领导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不够重视
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的工作和以前相比,发展显著,但是受到传统的观念的影响和主客观的条件的限制,国有企业依然把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对纪检监察工作相对比较忽视。而且在思想上只是认为纪检监察就是个“摆设”,或者觉得纪检监察工作只是做“表面文章”或者“无用功”,在心中不理解或者对纪检监察工作很是排斥。
3、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本身不够深入
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中监督检查,防治腐败是最重要的工作内容,可是在实际的操作中,该职能往往只是流于形式,并没有真正地起到真正意义上的防治腐败的作用。很多本应该由纪检监察的部门进行监督的流程与环节,仍然流于形式,而对企业的重要的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工作,就更是很难到位。
4、工作职责划分上不够明确,程序上需要规范
国有企业的性质很特殊,使得纪检的监察部门在工作范围上与内容上职责不够明晰。在国有企业当中,纪委和纪检的监察部门往往是统一的,但纪检监察部门在很多企业中却还和其他部门一起办公。
同一组领导班子,却有多个牌子,例如将纪检监察部和人力部与政工部等相关部门加以合并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企业中连纪委与党委的职责划分上也很不明确,这就造成了纪检监察工作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职责不清晰,工作内容也不明确等问题,许多原来不应是纪检监察部门去负责或者管辖的工作,也被牵涉进来,使纪检监察部门应接不暇,从而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受历史及传统观念的影响,发展较其他工作比较滞后和缓慢,而且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使之不能完全学习、借鉴其他行业及单位的纪检监察经验,照搬照抄是行不通的,在很大程度上需要自我探索和研究。但是由于受到各种主客观条件的影响和限制,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依然存在着程度不规范、规章制度不完善、体制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或间接地导致纪检监察工作的可操作性不强,从而限制和阻碍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防治腐败职能的发挥。
二、完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措施
1、提高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企业应该树立高度的纪检监察意识,进一步肯定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地位。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要找准自己的位置,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肩负的维护企业健康发展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职责,配合职能部门,做到既分工明确又优势互补。另一方面,反腐倡廉不仅仅是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同样需要各单位、各部门、全员的参与,因此,要通过各种手段,不断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让纪检监察工作的意义和价值深入到每一位员工的心中。
2、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制度与机制
要建立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为预防腐败行为发生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要深入研究滋生腐败的深层次原因,从源头上进行预防和治理,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具体而言,首先,明确纪检监察的工作程序、关键环节、重要内容,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落实。
其次,强化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相关单位和部门纳入责任体系,并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党员干部腐败。第三,完善违纪违法案件惩处机制,并科学运用外部监督力量,拓宽职工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形成查处违纪违法的合力,进而帮助企业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筑牢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政纪防线。
3、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方法
首先,纪检监察部门在开展纪检监察时,要盯住管理的薄弱环节,盯住最容易出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全面掌握其思想、品质、能力、作风等表现,惩防并举。第二,要善于运用正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利用系统内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各级管理者廉政勤政、高效优质地工作。第三,要根据纪检监察的性质、范围、时间,有针对性采取不同的监察方法,比如事前、事中、事后和跟踪监察等多种形式,努力把反腐倡廉教育、廉洁从政教育贯穿到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去。
4、提升国企纪检监察组织的地位
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是国有企业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纪检监察部门是党政系统内部的监督机构,提升国企纪检监察组织的地位,是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途径。
一是强化双重领导体制。纪检监察部门职级应不低于、甚至略高于企业其它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职级,尤其在人事任免、查办案件工作方面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为主。
二是调整机构的人员编制。按照一定的比例为其配备人员,围绕共同的纪检监察工作目标,明确企业纪检工作范围、内容,对纪检干部的职责、权力、工作程序等进行硬性规定,同时保证队伍稳定,既可在各组兼职,也可以是专职。
三是赋予国企纪检监察组织必要的权限。包括检查权、调查权和建议权、党纪政纪处分权、经济处罚权等等,使其可以独立地管理控告和举报,独立地进行调查和审理,并可以直接给予一定限度内的罚款、没收处罚权。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向企业党政领导班子或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有效地维护法律和党纪政纪的严肃性,遏止和减少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5、加强国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企业纪检监察队伍肩负着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特殊使命。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要提高综合工作能力,以适应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还要经常邀请纪检监察方面的专家和学者来讲座,及时补充最新的纪检监察知识,打造一支面貌崭新的纪检监察人才队伍。企业纪检监察人员自身也要理论联系实际,以理论指导实践,不断改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着眼于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把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紧抓牢,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实效。总之,做好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可谓任重道远。
结束语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十分重要,不可小视。因此,要以监督和查处为主要手段,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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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技术是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核心技术之一。文章结合石油石化企业实际,剖析财务信息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论证企业财务信息与会计信息的异同与区别,提出加强财务信息管理的基本思路与对策。
关键词: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对策
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给企业经营管理拓展了新的空间,对信息的获取、处置和运用越来越成为管理的核心技术之一。其作用在国内外一些品牌企业已得到了实践的检验。数次败阵的美国传统企业,运用信息技术的高科技优势,在与日本及欧洲企业的搏杀中大获全胜,使传统企业再次焕发出勃勃生机。近上世纪末来,比尔·盖茨提出了“数字神经系统”,就是以企业信息全面计算机数字化为基础,以网络系统为载体,再加上全体员工的参与,达到对企业的管理就像一个人控制自己肢体一样灵活、迅速、高效。从这样的发展形势看,虽然传统的市场、资金、技术、人才仍然是竞争的重要因素,但最核心的还是信息之间的竞争。谁在第一时间获取信息,谁能够在第一时间完成对信息的有效使用,谁就掌握了商业竞争的主动权和胜算率。企业尤其是石油石化企业,如何寻求突破,在流程规范化、管理精细化、决策信息化的进程中通过信息管理的提升,实现向信息管理要效益的目标,成为石油石化企业财务管理需要研究解决的一个新课题。
主要表现在:没有建立财务信息管理组织机构,信息管理制度建设滞后,大都是穿插于有关的财务制度、办法的章节之中,浅浅一说,泛泛而谈,没有独立成文,对财务信息人才培养重视程度不够,长期执行兼岗履职,财务信息对基层部门不透明、不公示,对同级部门有保留,不共享。以成本信息为例,目前会计部门提供的仅仅是油田企业月、季、年的原油生产总成本、单位成本等信息,但并没有提供油田企业当月的固定成本、变动成本是多少,边际贡献是多少,毛利率是多少,油田开发的经济成本是多少、决策的成本底线在什么地方等与决策息息相关的信息。
ERP的投入使用实现了会计电算化,减轻了会计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了核算效率,一些人就认为等于建成了会计领域的“共产主义”,满足了。还有人认为,这就是财务管理信息化。但事实上ERP只是提供了一个强大的从业务的发生、入账、审核、分配到结算的会计账务核算功能,虽然也具备一定的管理功能,但在财务信息方面上,远没有达到目标成本管理、责任会计制度的专业化水平,对一些常用的投资分析、趋势分析、因素分析等管理技术也没有纳入其中。提供的信息是有局限的、有限的。另外,有的人还用ERP代替信息管理,当需要信息时,流行语就是“自己上ERP里查”。且不说既费时费力和不够专业化,而且容易造成财务信息使用的不准确。工作中就有负责成本的同志去查阅税务信息,因税务知识有限,出现税款信息使用错误,造成笑话。
目前,管理会计、质量成本、系统工程等现代化的管理知识和技术在财务工作中得到了广泛运用,对财务信息的要求突破了传统会计信息的理念和意义。也就是说,在应对企业未来的管理中,不仅需要会计意义上的资产、成本、利润等信息,更需要资产评价、市场成本、投资决策相关的变动成本、现金流量和投入产出等反映企业未来管理的信息。而目前恰恰就缺少这种能够把会计信息通过加工、整理、分析,由原来只反映过去历史的死东西扩充为反映企业未来活信息的能力。
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是指企业为提高决策水平和管理效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手段,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财务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预测和监督的活动。正确理解企业财务信息管理的定义,划分会计信息与财务信息的区别,对于开展财务信息化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从内容看,会计信息主要指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附注。强调的是一种利用核算技术取得信息的过程。财务信息则包括了会计信息,并通过对以会计信息为主要“原料”的资源进行运算、分析、加工等方法取得一些新信息。强调的是利用管理技术实施“原有+创新”的过程。
二是从作用看,会计信息都是在历史成本计价方式下取得的,其作用是客观地反映在过去的经济活动中价值量的变化,向投资人、债权人和管理者揭示已发生的财务情况和已取得的经营成果,属于典型的“过去式”。财务信息不仅采用了历史成本计价法,还采取了其他的计价方法,如在对未来投资项目上采用了净现值法,在进行市场预测中采用了变动成本法,在设备重新购置中采用了重置成本法。这是其一。其二,通过销售保本点、现金流量、边际贡献、投资报酬率等指标分析,新增了反映企业未来发展的“预测信息”。
三是从信息表现形式看,会计信息基本上是内部生成,通过货币计量,以“原生态”的数字形式提供给信息使用者。财务信息则不然,一是有相当多的信息如管理计划、市场预测、财务评价等多以文字形式提供给投资者、债权人和管理者。二是有相当多的信息并不来源于企业内部,而是外部环境。如市场销售、应收款项清欠等信息,内部是不可能得到的。这也是会计信息不能代替财务信息的一个重要理由。
企业对财务信息的管理,应当建立一座能把产品研发、物资采购、生产销售等资源进行高度重组、融合、再分配的平台,并以这个平台为载体,向企业的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分别提供不同层级的信息,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向信息管理要效益。
虽然近年来对财务信息管理的重要性有了一定的认识,但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惯性思维,仍存在重核算、轻管理的现象。因此,必须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一是明确CEO是财务信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CFO负责财务信息工作的组织开展、软件开发、网络监控和人员培训,并逐步实现信息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加强财务信息管理的宣传力度,普及财务信息管理知识,纠正会计电算化就是财务信息化的错误观念,为财务信息化管理营造良好氛围。
机构、制度和人才是实施管理的核心硬件,就如同开办企业离不开资金、设备和技术一样。要实现财务信息的制度化管理、规范化运作,一是要成立专业化的管理机构,定岗定责,提高组织保证力度。二是把插入在财务管理制度中的信息管理规定、办法提出来,重新整章建制,建立新型的财务信息管理流程、规范和制度。三是积极开展人才培训,掌握专业化信息的管理手段、方法;同时,在岗位设置上,由兼职履责改为专职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人员的才干。
从划小核算单位到油田“五单”管理,从会计手工核算到ERP,我们的思维始终把会计核算作为推进实际工作的重点,而把管理作为了口头推进工作的重点。原因是什么?除了观念上的习惯,那就是一直没有实行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职能分离,用一个机构同时实现会计核算和监督(管理)两个职能,造成了“核算不细,管理不精,信息不畅,作用不高”的局面。如果不实行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职能分离,就会严重影响对财务信息的交流、使用和管理,因为谁也无法保证在兼岗履责的情况下能让信息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的效果。事实也证明,美国的大企业能够在传统产业的市场竞争中打败日本、欧洲等竞争对手,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实行了核算与管理职能的分设,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处置中占得了先机,从而获得了市场竞争的主动权。
越来越多的企业失败教训表明,信息不灵、管理效率低下、风险控制不力是造成企业经营失败的三大元凶。但这三大元凶的形成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长期积累的结果。所以,加强信息的管理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项企业任重而道远的基础工作。一是将企业的生产、供应、销售等信息纳入财务信息管理系统,拓展信息来源,丰富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内容;二是将预算管理、责任会计制度、变动成本法等现代管理技术融入会计电算化,增加财务信息的科技含量;三是对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处置实施流程化运作、标准化管理,消除信息传递不规则、不规范和“孤岛”现象,减少人为差错。总的目标就是达到“四个对”:即对每一次作业都能产生标准的量化;对每一项控制都能得到适时的结果;对每一条信息都能得到及时使用;对每一项决策都能得到可靠的信息作保证。从而起到强化内部控制、规避市场风险、化解财务危机和提高决策水平的功效,确保企业实现可持续良性发展。
监督是发挥信息管理,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一种好方式。但长期以来,由于财务信息的特殊性,一些企业总是把财务信息的内部公开当成临时任务,走过场,履形式,公示的多半是一些隔靴搔痒的信息,隐瞒职工群众真正关心的财务信息。有的单位直接以保密为由,搞暗箱操作,公示的是一些经过“技术处理”的信息。这些行为,不仅造成了企业职工对国有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不到落实,也直接影响了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此,新《准则》对必须公开的财务信息如职工劳动报酬、福利待遇、成本开支等提出了在规定的时间范围,以一定的方式向职工公示的明确要求。笔者认为,信息的内部公示,是推进企业苦练内功的好方子。它不单单是提高了职工群众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大的意义在于通过财务公开(如领导人的个人收入、职务消费;重大工程转承包;大宗物资采购等),增加了透明度,加强了民主监督,消除了权力腐败。这就使企业的管理者、经营者在这些信息面前,没有什么投机取巧而言,也没有多少空子可钻,只能是面对现实,苦练内功,理性地行使职责权限,民主地管理企业,规范地进行重大事项的决策,做到“固化决策流程,严格规范操作,实现穿透管理”,向科学管理企业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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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来源渠道增多,而列举法渐渐不能适应这一趋势,出现一些应该征税的收入却没有列举的现象。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个人所得税现状思考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个人所得税现状思考
目前,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严重制约了个人所得税组织财政收入、公平社会财富分配、调节经济运行功能的充分发挥,也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及收入分配结构不相适应,在征收模式、起征点、征管方式等方面都有待进一步改进。
我国现行的课税模式将应税所得分为11类,分项按不同税率计征。这一课税模式存在一系列问题:
1、不利于保障税收公平。
第一,现行课税模式不能综合衡量纳税人总的纳税能力,对全部收入实行量能征税。例如,甲有多项收入但较平均且都没有达到起征点,就不需要纳税,而乙只有一项超过起征点的收入,虽然总收入远低于甲,但必须纳税。第二,同是勤劳所得的工薪所得和劳务所得适用税率差异较大,工薪所得按5%~45%的超额累进税率征税,劳务所得按20%的比例税率征税,这是一种不公平的规定,同时不利于税收征管。
2、容易产生税收规避行为。
在现行的分项课征制下,纳税人可将同一项目的所得分解为多次取得,化整为零,进行税收规避。例如,现行税法规定对劳务收入按次计算,按次扣除费用,纳税人就可以将一次性劳务收入改为多次领取,从而使扣除费用增加,减少应纳税额,甚至可以每次的收入都低于费用扣除标准,以达到不纳税的目的。
3、不能涵盖各种收入。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来源渠道增多,而列举法渐渐不能适应这一趋势,出现一些应该征税的收入却没有列举的现象。例如,附加福利所得和证券交易所得尚未纳入征税范围,导致国家税收大量流失。个人隐性收入多,税务机关很难获得关于个人收入和财产状况真实准确的信息资料,因而在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上存在相当大的困难。我国收入分配制度不完善,呈现多元化、多层次性,分配秩序不规范,居民收入货币化、账面化程度比较低。个人收入分配不仅资金来源、列支渠道和支付形式多种多样,而且在分配名义上,除了基本工资以外,还有各种各样的实物分配,以及各种名目的奖金和代币券等。目前除了工资薪金和利息、股息、红利,公民的其它收入基本上处于失控状态,税务机关无从查清个人的实际收入。由于受目前征管体制的局限,征管信息传递并不准确,而且时效性差。不但纳税人的信息资料不能跨征管区域顺利传递,甚至同一级税务部门内部征管与外部征管之间、征管与稽查之间、征管与税政之间的信息传递也常常会受阻。再者,由于税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缺乏实质性的配合措施,信息不能实现共享,形成了外部信息来源不畅,税务部门无法准确判断税源组织征管,使得同一纳税人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内取得的各项收入,在纳税人不主动申报的情况下,税务部门根本无法统计汇总。税务机关征管手段落后,很难掌握纳税人同一应税项目的不同收入来源,无法体现税收的调节功能。
4、降低了经济效率。
现行分项课征制度对不同项目的所得实行区别对待,当赖以取得收入的不同资源要素能够相互转化时,就可能干扰纳税人的经济决策,对纳税人的行为和资源配置产生扭曲效应。例如,对劳务报酬按20%的比例税率征税,并且收入畸高的还要加成征收,相比之下,对工资报酬征税较轻。这就有可能促使劳动者放弃自由职业中的劳务报酬所得,而选择雇佣就职。
5、调节收入的力度不强。
现行制度下,相当一部分所得实行比例税率,导致个人所得税的弹性较小,不能很好的发挥调节收入、稳定经济的功能。目前我国采用的分类计征模式,对纳税人的不同所得项目分别按规定税率计算征税,虽然能够简化税额的计算手续,便于对纳税人的不同应税项目分别进行源泉扣缴,但难以掌握纳税人的总体收入水平和负担能力。使那些多渠道取得收入,应税所得总额较大,但分属若干税目的纳税人税负相对较轻,而使那些收入渠道单一,应税所得总额较小的纳税人税负相对较重。目前全国工薪阶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占个人所得税总额的70%以上。可见,收入来源固定的工薪阶层,成为了纳税大户。此外,对不同的所得项目采取不同税率和扣除办法,容易造成纳税人分解收入、多次扣除费用,存在较多的逃税避税漏洞。统计数字表明,在个人所得税收入中,来之工资薪金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呈上升趋势,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呈下降趋势。由于工资薪金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都实行了源泉扣缴的办法,税收流失相对较小,在同等的税收环境中,个体工商户和企事业单位的偷逃税现象较严重。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800元的起征点,已与目前现状不相符合。在国内的税制改革进程中,起征点的问题始终滞后。缺乏科学依据,与生活指数和消费物价指数脱钩始于1981年的起征点,已使用了23年,目前除了北京、上海执行1200元标准,深圳执行1600元标准,广东执行1260元的起征点标准外,全国大多数地区仍在执行800元标准。1992年月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就业者占就业者总人数的比例为99%,仅有1%的工薪阶级的收入超过免征额。然而到了2002年,月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就业者占就业者总人数的比例为47.2%。而且这些年间,物价水平大大提高,百姓的生活成本增加,况且相继实行了医疗、住房、教育等改革,这些改革使得老百姓支出加大,因此,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是在对纳税人的基本生活费用课税。
二、对个人所得税改进建议
1、采用符合我国目前实际情况的混合型结构模式。
混合型结构模式既坚持量能负担的原则,又对纳税人不同性质的所得实行区别对待。将工薪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具有较强连续性、经常性的收入列入综合所得的征收项目中,采用预扣代缴的征收方式。而对于财产转让、特许权使用费、利息、红利、股息等其他所得,仍然按照比例税率进行分项征收。
2、通过科学测算,健全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制度。
800元的免征额已经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需要,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建议将个税抵扣额的确定权下放到各地政府,让各地自行制定个人所得税的免税额度,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符合各地具体经济发展状况。各地区给予一定的幅度差别,与当地的物价指数、消费指数挂钩。此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应该以家庭为单位,从家庭成员的总收入状况考虑征税,家庭负担比较重的就应该少缴税。税前扣除额应该特别考虑家庭教育费用支出,有子女上大学的家庭可将大学教育费用税前扣除,鼓励下一代接受高等教育。
我国工资薪金所得税实行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为45%,结合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环境分析,该超额累进税率存在以下问题:
(1)过高的边际税率。一部分高收入者心理上难以接受,高收入者收入来源的复杂性使其为了降低边际税率的档次而想方设法隐瞒各项所得,从而高收入者大量偷逃税款,而大多数工薪阶层收入较低,过高的边际税率行同虚设;(2)由于税率级数过多,税收计算复杂,操作难度大,影响了税收的征收效率;(3)现行的征管条件下,真正依法纳税的是处于中下收入的工薪阶层,这又从某种意义上加剧了纵向不公平。
工资薪金所得税的超额累进税率应以五级为宜,可以考虑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及对企事单位的承包经营所得合并,税率的级差也应相应调整,每级应为7%,最高边际税率为35%。在征收方法上也与之合并,采取按年计征,按月预交,年终汇算清交,多退少补的办法。此方法的优点是将大大提高征税效率。
3、实现隐形收入显形化是个人所得税能否有效发挥作用的关键。
首先,要努力改进税收征管手段,积极推进税务部门对个人各项所得信息收集系统以及银行对个人收支结算系统建设,实现收入监控和数据处理的完全电子化,进一步提高对收入的监控能力和征管水平。通过银行和税务机关联网工程的建立,逐步缩小现金交易的范围,使所有的收支状况尽可能地置于税银联网的监控下。现金交易减少了,政府便可以通过账户对纳税人的税源实行有效控制。其次,采用源泉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相结合的征管方式。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所得时必须同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对扣缴义务人不按规定扣缴和申报缴纳税款以及不按规定报送有关信息资料的,要规定明确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的惩处办法。此外,增强公民依法纳税的意识,健全个人信用制度,是这种征管方式发挥作用的关键。今年,北京已开始为个人建立纳税账户,要求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为今后综合征收创造条件。然而距离建立完善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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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缴纳个人所得税激励机制牵涉到政府的诸多部门,最好的办法是成立一个专门机构,专司激励机制的各项工作。如果这一设想无法实现,也可以成立一个有一个部门主管、其他部门协助的管理机构。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关于建立个人所得纳税激励机制的思考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关于建立个人所得纳税激励机制的思考
当前对个人所得征税有两个税种: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且由国税、地税分别征收,管理难度大。对此,我们认为在合并两个税种、优化税制的基础上,建立个人所得纳税激励机制,引导广大纳税人自觉纳税。
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性质决定,纳税人缴纳的税款,国家最终是会以社会公益和公共服务的形式全部偿还给纳税人的。在个人所得税法规中增加建立缴纳个人所得税激励机制的内容,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积极尝试。
激励机制是做好工作的原动力。它包括合理的机构和优化的制度两个方面。建立符合个人所得税征管规律的机构,设置人性化的个人所得税法规,为纳税人创造良好的缴税环境,使纳税人从社会公益和公共服务中体察税收的重要,是建立缴纳个人所得税激励机制的指导思想。
宣传典型,弘扬正气,引领民众树立自觉纳税光荣、偷税逃税可耻的荣辱观念,是建立缴纳个人所得税激励机制的主要任务。
确立公民的纳税主体地位,让纳税人对税收感兴趣,让税收对纳税人的回报看得见、摸得着,让“用之于民”的税收性质具体化,让纳税人在顺利时多缴税、困难时少流泪,是建立缴纳个人所得税激励机制的宗旨。
开征个人所得税的初衷是解决社会分配不公问题,建立缴纳个人所得税激励机制后,必将进一步激发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积极性。有鉴于此,建立缴纳个人所得税激励机制,不失是强化个人所得税功能的重大举措。
手续简化,便于操作,部门配合,融入征管,是建立缴纳个人所得税激励机制的主要途径。
广开言路,尊重民意,科学论证,大胆立法,是建立缴纳个人所得税激励机制的重要步骤。
以建立缴纳个人所得税激励机制为突破口,逐步构建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的纳税人权益框架结构,是我国税收法制建设的美好前景。
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激励机制应包括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两个方面。
(一)精神激励
1、持久开展缴纳个人所得税显著贡献纳税人(以下简称显著贡献纳税人)认定工作
显著贡献纳税人可以暂定为三种:卓越纳税人、功勋纳税人、明星纳税人。认定的条件只能有一个,那就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数额。笔者的建议标准是:凡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3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可以认定为卓越纳税人;凡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300万元的纳税人,可以认定为功勋纳税人;凡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0-200万元的纳税人,可以认定为明星纳税人。如果上述标准可行,根据《中国税务报》2006年5月17日第一版报道的信息,假定厦门市9家国有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人均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数额长期保持在2005年的水平上,8年后将有55人步入明星纳税人的行列;大约16年后,还是这55人将荣获功勋纳税人的头衔;大约24年后,又是这55人将摘取卓越纳税人的桂冠。对三种纳税人(卓越纳税人、功勋纳税人、明星纳税人,下同)的认定不应受时间限制,只要达到标准随时可以办理认定手续。三种纳税人被认定后,应由国家税务总局向卓越纳税人颁发证书和额匾,由省级税务机关向功勋纳税人颁发证书和勋章,由市级税务机关向明星纳税人颁发证书和奖章。三种纳税人的认定应由县(市)级税务机关初审,尔后逐级上报进行确认。
2、大力弘扬三种纳税人积极履行公民纳税义务的奉献精神
①以税收宣传月、各类宣传媒体、办税服务厅为平台,大张旗鼓地宣传三种纳税人的模范事迹,充分彰显三种纳税人的纳税示范作用。
②组织文艺界人士开展电影、电视剧创作,让卓越纳税人典型代表的形象上银幕,上荧屏。
③因地制宜建造功德碑林,让三种纳税人受到人民群众的尊崇。
④在地方志、地方年鉴中开辟专章专节,专门记述三种纳税人的事迹,使其成为教育子孙后代的教材。
3、强化三种纳税人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发挥三种纳税人在参政议政中的作用
三种纳税人在当地政协组织中应由一定的比例;在各级政府召开的不涉及机密事项的重大会议时,应有三种纳税人的席位;应不断拓宽三种纳税人建言献策的渠道,营造拥戴三种纳税人的良好氛围。
4、赋予三种纳税人公共服务优先权
对三种纳税人公共服务的优先权应体现在各个方面。其中包括:办理证照优先、进出口报关优先、子女入托上学优先、乘坐交通工具优先、就医看病优先等。
(二)物质激励
1、建立显著贡献纳税人困难帮扶基金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笔者建议:每一会计年度,国家应从收缴的个人所得税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例如2%)作为显著贡献纳税人的困难帮扶基金。根据《人民日报》2006年5月19日第6版信息标明,2005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已突破2000亿元。如按2%的比例,全年可提取显著贡献纳税人困难帮扶基金4亿元。当显著贡献纳税人遇到天灾人祸时,政府有关部门可以依据保险公司、医疗部门出具的鉴定证书,对三种纳税人实施帮扶,使他们尽快度过难关。笔者对显著贡献纳税人实行困难帮扶的建议比例见下
显著贡献纳税人可享受困难帮扶金额=[灾祸损失(医疗费)金额-保险公司赔付(医保单位支付)金额]×帮扶比例。这项工作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2、建立显著贡献纳税人养老金补贴制度
显著贡献纳税人对社会贡献大,丧失劳动能力后比一般劳动者生活优越一些是无可非议的。笔者关于对显著贡献纳税人的养老补贴标准建议见下表:
对显著贡献纳税人的养老补贴,可由社会保障机构依据纳税人的证书和税务机关提供的准确信息结合养老金发放一并进行。
显著贡献纳税人的后代或直系亲属如果遇到不可抗拒的灾祸,政府也有责任对其实行最大限度的救助。
建立缴纳个人所得税激励机制是一项事关亿万民众的系统工程,必须用法律的形式将激励机制的方方面面固定下来,使其成为有关部门工作的依据。
(一)明确主管机关,制定运作方案
建立缴纳个人所得税激励机制牵涉到政府的诸多部门,最好的办法是成立一个专门机构,专司激励机制的各项工作。如果这一设想无法实现,也可以成立一个有一个部门主管、其他部门协助的管理机构。
无论设置什么样的机构,都要制定一套具体的运作方案。要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避免推诿扯皮,要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把好事办好。
(二)建立缴纳个人所得税征收清册,全面准确地记录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鉴于目前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都担负有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应首先明确一个建立缴纳个人所得税征收清册的主管机关。如由国税机关负责,地税机关必须做好配合工作;如由地税机关负责,国税机关也应做好配合工作。征收清册由县(市)税务机关填制较为适宜。要将征收清册的填写建立在为纳税人一份不少出具税收票据的基础上,要将此项工作纳入税收征管的全过程,要真实地记录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间、地点、税种、税目、税额和税款经办人等。
要在纳税人中提倡记录缴纳个人所得税账目的好风气。纳税人要妥善地保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票据,做到帐票相符。
为了保障缴纳个人所得税激励机制的顺利实施,国家应以身份证号码为准为每个公民建立一个纳税帐号,这个帐号应伴随纳税人走完人生的全部历程。
(三)加快信息技术开发,实现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信息共享
靠手工方式全面记录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其难度是不言而喻的。换句话说,靠手工方式记录纳税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在初级阶段可以,但要持久坚持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建立缴纳个人纳所得税激励机制必须依赖计算机技术的支持。笔者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应尽早着手个人所得税激励机制软件的开发工作。有了软件,加上推广联网,才能使建立缴纳个人所得税激励机制从理想变成现实。
(四)坚持实事求是,善待各类问题
一是如何对待历史上纳税人缴税后税务机关(代征单位)没给纳税人出具税收票据的问题。笔者认为:过去税务机关(代征单位)没给纳税人开具税票,责任不在纳税人。只要能查到原始资料,原则上都应认帐。
二是税票丢失如何处理的问题。笔者的意见是:只要税务机关或代征单位能查到存根,原则上也应该认账。
三是纳税人工作调动怎么办的问题。笔者的意见是:纳税人工作调动应人随帐走。实行计算机技术受理个人所得税后,这个问题是会迎刃而解的。
四是显著贡献纳税人侨居海外怎么办的问题,笔者的意见是:显著贡献纳税人侨居海外时,除在迁移手续上予以优先外还应在经济上予以适当资助,但他们侨居海外后,原则上不应再享受激励机制规定的政治待遇和物质待遇。
五是外籍人士如何享受激励机制有关待遇的问题。笔者认为:外籍人士只要达到有关标准并长期居留中国,原则上应享受激励机制规定的全部待遇。如果外籍人士回国,我国政府应在手续上予以方便,在经济上予以资助。外籍人士离开中国版图后,取消其享受激励机制规定的资格。
(五)加强部门配合,不搞繁琐哲学
与建立缴纳个人所得税激励机制有关联的部门,包括公安、国税、地税、财政、银行、民政、保险、社保、海关、卫生等。各个部门应明确责任、各司其职、默契配合,不能推诿扯皮。公安部门应及时将公民办理身份证的信息和死亡信息反馈到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每月应将年龄达70周岁的显著纳税人的信息反馈到社保部门,保险公司(医保险)应将显著贡献纳税人灾祸受损赔付的情况反馈到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实施对遭受天灾人祸显著纳税人的救助。政府各部门的互动联动和对显著纳税人洞察体系的形成,是建立缴纳个人所得税激励机制的前提。否则,建立缴纳个人所得税激励机制无疑是一句空话。
纪检、监察、审计、公证等部门对建立缴纳个人所得税激励机制也应负一定的责任。要加强对显著贡献纳税人资格的公证和对帮扶资金的监审工作,要警惕个别人钻空子欺世盗名,要防止截留、挪用、挥霍、盗领事件的发生,要将帮扶基金这块好“钢”用在刀刃上。
(六)开展优质服务,尊重纳税人意愿
为纳税人服务,从狭义上讲是税务机关的工作;从广义上讲是政府各部门共同的职责。为纳税人服务,不仅要体现在口号上,而且要体现在行动上。税务机关应为纳税人提供政策释疑、建帐立档、信息查询、手续办理等全方位的服务,使纳税人不仅能实实在在地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而且能高高兴兴地品尝到积极纳税的甜头。
如果个别纳税人不愿意参加显著贡献纳税人的认定活动,各级政府应尊重他们的意愿,保护他们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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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会计先后经历了早期成本会计、近代成本会计、现代成本会计和战略成本会计四个阶段。成本会计的方式和理论体系,随着发展阶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新形势下成本会计发展面临的挑战与对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新形势下成本会计发展面临的挑战与对策全文如下:
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电子计算技术运用会计领域,给成本会计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造成极大的冲击,使得成本会计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新变化,这种变化不但是量变的过程,更是质变的过程。不但是技术方法和技术手段的更新,更是应用范围和操作领域的拓展。
当前,成本会计随着技术手段与方法不断更新,尤其是会计电算化的广泛应用,传统上对成本控制并不重视的行业都对成本控制投入了越来越多的精力,成本控制已变得不可或缺,给成本会计带来巨大的挑战,这主要体现在环境的变化和理论的革新。
首先,现代科学技术下新制造环境带来的挑战。新制造环境就是指充分利用了现代科学技术的最成果,表现为自动化和电脑化两个特征。具体包括弹性制造系统、电脑辅助设计、电脑辅助工程及电脑辅助制造系统、制造资源规划、电脑整合制造系统等等,这些系统的广泛运用,有益于产品制造工序的弹性化,也可以从事产品多样化的生产,解决对产品多样化、精致化的需求,更可以减少人工成本,节省时间并提高工作效率。生产力的大幅度提升,必然带来成本的下降和质量的提升。相应其对企业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带来调整,尤其是对传统成本会计带来冲击。
这一方面体现在传统成本会计对产品成本计算不正确。比如作业成本会计控制,在新制造环境下“机器人和电脑辅助生产系统在某些工作上已经取代了人工,人工成本比重从传统制造环境下的20%―40%降到了现在的不足5%。但制造费用剧增并多样化,其分摊标准如果只用人工小时已难于正确反映各种产品的成本”;另一方面,传统的成本控制可能产生及功能行为。比如说为获得有利的效率差异,会导致企业片面追求大量生产,造成存货风险的增加。大宗采购,也会造成质量问题或材料库存积压等等。
其次、新的经营成本计算方式带来的挑战。这一方面体现在无形资产的计算成本方面,传统成本会计强调的是以硬资产,也就是常说的有形资产作为主要成本核算对象,比如说厂房、机器等。但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逐渐成为企业资产的主体,无形资产成为企业创造收益的重要源泉。比如说品牌价值。无形资产的成本计量、无形资产是否应该进入产品成本以及如何分配计入成本,这是当前我国成本会计面临的重要挑战。
另一方面,经营成果计算的重点也要从利润计算向增值计算转变。传统的定期进行利润计算,是以生产要素中的权东权益为中心,而当前根据西方国家编制的“增值表”,以总括的形式,并且通过定期的方式,反映企业增值的形成过程,而且还会分析其在企业内外各贡献主体之间的分配情况,并以此作为分析和利用的基础。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将经营成果的计算重点从利润计算向增值计算转变,是成本会计面临另一大挑战。
最后,新管理理论与方法创新带来的挑战。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涌现和广泛运用,管理理论与方法也在不断创新,促进了成本会计学科的发展并丰富了其内容。比如适时制、全面质量管理、战略管理、基准管理和持续改进、限制理论、目标管理等6大理论,对成本会计影响巨大。有关六大理论的创新,学术界有较多的阐述,在此我们不罗列,仅以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创新为例。
从20世纪60年代起,尤其全面质量管理的目标在于公司的生产各个环节追求产品“零缺陷”,而且将这个裁判权交由顾客来把握,伴随着这个优势,逐渐发展成为企业竞争的核心武器。对于成本会计来讲,由于提高质量所产生的收益难以计量,质量会计发展的重点就放在质量成本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上。一般来说,质量成本由检验成本、内部失败成本、外部失败成本、质量成本预防成本、外部质量保证成本构成。同时,在全面质量管理情况下,会计人员绩效衡量标准包括了产品的可靠度、服务的及时性等,这些衡量指标在一定程度上会驱使管理人员去提高产品的质量。
面对新制造环境,针对新管理理论与方法的创新和新的经营成本计算方式,为适应国内外市场环境的需要,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我们建议从几个方面发展成本会计:
第一,加强理论研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成本会计工作日显重要,为成本会计工作提供理论支持的理论研究已显得越来越重要,这也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研究方法体系,理论研究者必须冲破传统会计观的束缚,解放思想,本着创新精神和务实态度,与实际工作者密切合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理论高度提炼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建立成本会计理论研究成果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成本理论研究对成本会计实践的理论先行指导作用。
第二,更新成本观念。
思想是一种认识,一种客观事物在我们头脑中认知的反映,并通过语言、文字、动作表达出来,是一种“思”与“想”的结合。要解放思想,首先就要有思想观念更新,这运用在会计成本中也一样。与传统成本计算法相比,作业成本计算法不仅是一个成本分配、计算过程,更是一个分析资源流动的过程。它能够为作业分析提供了可行依据、揭示作业特性、提供详细信息、区分出增值作业和非增值作业。但长期以来,我们在评价企业成本工作绩效时,往往把成本作为唯一标准。这在理论上是说不通的,在观念上更是保守和僵化。因为成本只表现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各种劳动耗费,至于这种耗费效益如何,却不是产品成本指标本身所能反映出来的,所以必须更新成本的观念,才能促进成本会计的发展。
第三、借鉴国外经验。
会计学是从西方传入我国的,西方成本会计也是一门历史悠久的生机勃勃的学科,特别是随着适时制、基准管理、战略管理、行为科学、运筹学、限制理论、系统工程等各种科学技术成就在成本会计中的广泛应用,形成了新型的着重管理的经营型成本会计。对此,我们应结合国情和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认真研究,采取批判吸收的方法,学习借鉴国外成本会计的先进经验。如有的可以直接引进,有的要改革完善或局部吸收。
第四、总结历史经验。
我国近代化的历程已有一百多年,一百多年当中,企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成本会计经验,如编制成本计划阶段的项目测算法、成本指标归口分级管理等,就实际案例来说,如邯钢“模拟市场核算,实行成本否决”的经验、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的“购销比价管理”经验,这些都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只有在总结历史经验的过程当中,也才能更好地找到自身的不足,也才能更懂得应当如何吸收国外的先进经验,也会更明白加快促进成本会计发展的重要性。
第五、推进成本会计电算化进程。
现代成本会计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是利用以计算机技术作为信息管理手段。但这虽然是一种趋势,不过在现实中还遇到不少问题,例如成本会计电算化仅停留在模仿替代手工核算,这种方式只能进行事后反映,无法对科学决策、预测和事中控制起到促进作用。还有就是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人事、营销、采购、财会等子系统互相分割,没有形成一个良性的有机系统。因此,为了推动会计电算化深入发展,必须“加快会计电算化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将会计信息系统有机地融入企业整个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电算化的应用,为成本会计和管理会计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最后,完善成本会计组织。
为了适应现代成本会计的发展,必须完善成本会计的组织。从管理学角度来讲,完善组织可包括建立健全成本会计规章制度、形成全过程、全员管理成本等机制、提高全员成本意识和素质等。对于成本会计人员来说,除了应具备会计职业道德之外,还要熟悉并掌握现代成本会计的理论与方法,懂经营管理,学会运用价值工程、成本最优化理论和方法,学会预测、决策和控制,学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信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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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风气,简称学风,从广义上讲就是学校师生员工在治学精神、治学态度和治学方法等方面的风格,也是学校全体师生知、情、意、行在学习问题上的综合表现。学风是凝聚在教与学过程中的精神动力、态度作风、方法措施等,它依不同学校的不同特点的学校表现出独有的特色和丰富的内涵,并通过学校全体成员的意志与行动,逐步地形成和固化,成为一种传统和风格。这些传统和风格对学生的成长起着重大的作用,对学校的发展和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学风建设的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学风建设的思考全文如下:
从字面上理解,“学风”就是学习的风气。从广义上讲,“学风”泛指学习者在求知目的、治学态度、认识方法上长期形成的,具有一定稳定性和持续性的精神倾向、心理特征及其外在表现。从狭义上讲,“学风”即学生的学习风气,包括学生个体的学习态度和学习行为,学生群体在学习中营造出来的学习氛围。本文主要探讨的是狭义的“学风”。
“学风”,最早源于《礼记?中庸》,意指“广泛地加以学习,详细地加以求教,谨慎地加以思考,踏实地加以实践。”《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高校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增强诚信意识,养成良好学风”。可见,新形势下,时代赋予了大学生学风新的内涵,也对大学生学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学风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学风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学风是凝聚在教与学过程中的内在精神动力,它是不同学校表现出来的独有特色和丰富内涵。在教育部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价评估指标体系中,学风作为重要的一级评价指标,用于衡量和评价学校的办学思想、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可见,学风影响并决定着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学风是一所大学的立校之本,发展之根。
在经历了规模扩张和示范建设后,高职教育步入了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谋发展的内涵建设时期。创建优良的学风,是高职院校走“内涵式――质量型”发展道路的必由之路,是高职院校“求生存、谋发展、创品牌”的基石。
2.学风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技能、高素质人才的关键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按照纲要要求,高职院校应树立正确的人才质量观,按市场规律和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培养出满足经济社会需要的高质量人才。
学风不仅涉及学生获取知识和技能的能力,还涉及学生思想品格和综合素养;学风对于培养学生的作用不仅体现在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成长,更重要的是对学生走上工作岗位以后所产生的深远影响。高职校培育学生优良学风,一方面利于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学习和积累更丰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另一方面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情操,为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基础,同时也为学校的内涵建设夯实基本功,增强办学的核心竞争力。
新时期高职校的学风随着时代的变化,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笔者通过中国知网查阅了大量的有关高职院校学风方面的论文,并采取抽样问卷、召开学生座谈会及个别访谈等方式,对本校及周边的几所高职校的学风现状进行了摸底调查。汇总分析查阅及摸底的结果,对高职校学风现状及成因分析如下:
(一)学风现状
1.学习态度
近年来,高职校的学生对待学习的态度,总体上表现出重视程度不够,并且呈逐年下降趋势。具体反映在以下两方面:
(1)在大学一年级时,绝大多数同学,学习态度比较端正,基本上能够把学习摆到重要的位置;除了规定的文化课外,还能够积极主动参加有关社团活动;而到了大学二、三年级后,整体上学习劲头呈下降趋势,这种现象在男生中的表现尤为严重。
(2)有近三分之一的学生表现出重专业轻基础、重理论轻实践、重考试轻考查的学习倾向。
2.学习行为
(1)主动性欠缺。调查显示,高职校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对学习不是很感兴趣,自主学习意识淡薄,主动性和积极性均不高,这种现象在近年来高职校单招学生中表现的尤为突出。
(2)付诸的时间和精力不足。这种现象在部分学生干部身上及在一些就业形势看好或就业形势不乐观的个别专业学生中表现比较严重。
3.遵章守纪
上课迟到、早退、睡觉、聊天、玩手机,旷晚自习、旷早操等现象比比皆是;在寝室里吸烟、打游戏、上网聊天、睡懒觉;个别学生到网吧包宿夜不归寝;课上不认真听课,得过且过,课下抄袭作业,弄虚作假;考前打小抄,把公式、名词、单词等写到桌子上、墙壁上;考场上作弊现象屡禁不止,还有的同学干脆弃考。
(二)原因剖析
1.学习目的不明确,学习态度不端正
很多同学上大学没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和奋斗目标,学习动力不足,三年下来只要能混一张文凭就心满意足了;还有部分学生由于高考失利而失去了自信,有的个别同学甚至破罐子破摔,自暴自弃;也有部分学生对所学专业不了解、不感兴趣,学习的积极性不高,盲目地跟风随大流、应付差事;还有部分学生对就业市场和为了的岗位能力需求不了解,没有合理的自我学业规划,单凭兴趣和爱好去学习;也有部分学生功利心极强,只关注对自己有用的、影响切身利益的内容,忽略了素质和能力的综合提升。
2.学习纪律松懈,自制能力差
源于部分学生在中学时期就没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对学习不感兴趣,文化课成绩低基础差,自主学习意识淡薄,主动性欠缺;部分学生思想涣散,对自己要求不严格,无视组织纪律,得过且过;也有部分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差,自理和自立能力都较低,上大学后各种不适应严重影响学习。
3.专业思想不稳定,存在厌学情绪 许多同学在进入专业课学习后,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所学专业,害怕吃苦受累,过分强调自我意识和个人爱好,心浮气躁;还有的同学因为专业就业前景不很乐观、就业压力较大而产生学不学都一样的厌学心理。
4.由于就业的优势而产生优越感
个别专业的学生因为行业的就业形势较好而失去了压力和危机感,随之产生优越感,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学习积极性明显不高。
5.认识上出现偏差
部分学生忽视文化知识的学习,片面地认为当学生干部,参加社团活动,或者到校外打工实习、做家教等是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的重要途径,是人生价值的更好体现和证明。到头来偏废了学业,有的甚至酿成降级或退学的后果。
以上是主观上来自学生自身原因导致的学风不良,其实在客观上也存在影响学风的多种因素,一是近年来的高校招生规模扩大带来的高职生源质量下降,学生普遍存在文化课成绩低,学习能力差的特点;二是多年来的高职院校示范建设工作,使很多学校的主要办学精力用于办学设施等硬件建设中,弱化了学风建设等“软”件建设工作;三是有的教师对自身的要求不严格,治学不严谨,教学中对学生的管理不严,要求的标准不高,一定程度上对学生的学风产生了负面影响。
学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主旋律。进行学风建设,关键是在学校营造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育人氛围,采取“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榜样学生的带头作用、规章制度的约束作用、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等多种手段和措施,确保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1.教风建设是学风建设的突破口
教风与学风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统一体。教师良好的教风对学生良好学风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1)加强师德建设
教师既是人类文化和知识的继承和传播者,又是学生精神灵魂的启迪者和塑造者。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的做人品格和治学风格,熏陶并感染学生的学风,良好的教风和师德会使学生受用终生。教师要树立“以德育人”意识,本着“厚德、笃学”的原则,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本领,以高尚的师德和严谨务实的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使学生树立明确的学习目的、远大的奋斗目标,为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对社会负责的人而不懈努力。
(2)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技能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学情,教师要不断学习研究高职教育理论,研究出生在20世纪末成长在21世纪初的大学生生理和心理特点,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努力提高实践技能,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努力做到“教、学、做”合一,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培养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教书和育人结合起来,把学生的注意力集中到知识的积累和能力的提高上,为走上工作岗位奠定基础。
2.加强两支队伍建设
(1)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形成良好的“班风”
辅导员通常是学生大学生活的第一任教师,也是学生在校期间,直接陪伴在学生身边、对学生影响最深、影响时间最长的老师。辅导员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治学风格将使学生受益终生。
学生工作部门要加强辅导员的思想建设,使他们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和社会意识,从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入手,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提高学生的纪律意识、诚信意识和对社会的责任意识,营造和谐的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此外,辅导员教师自身应加强教育学、心理学的学习,了解专业课程设置、培养目标和就业前景,为积极有效的学生思想工作和引导进行学生合理的学业规划提供保障。
(2)加强学生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形成良好的“室风”
调查中发现,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积极带头作用,对一个寝室的学习风气和生活习惯等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决定一个寝室的“室风”,寝室室风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反映一个班级的班风。
学生管理中,可以尝试学生党员、班干部挂牌值班工作制度,实行学习上结对子“帮扶”工作,通过他们的工作,强化同学的团队意识和进取意识,从而打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3.把好入学教育关
入学教育是学生开启大学生活的第一课,自然是关键的一课。通过教育,不但要让新生同学了解校纪校规,了解专业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目标,还应该提前做好学业规划教育和职业规划指导。通过邀请专业优秀毕业生回校做讲座,邀请行业和企业专家,介绍行业的发展、市场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等,使学生及早明确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
4.完善制度建设、加大管理力度
坚持教育与管理并重的理念。学校要针对目前一些学生学习自觉性差、自制能力弱的情况,建立和完善考风考纪、奖学金评定和学籍管理等项规章制度,用制度去约束、规范、监督和管理学生的所作所为。
5.加强基础学科的课程改革
调查发现,很多成绩不合格或降级的学生,源于外语、高数、计算机等公共基础课成绩不合格。除了因为这些课程本身比较抽象难学外,还因为学生的基本功太差。因此,教师要根据专业教学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课程的教学改革,确保“完成必须”,“满足够用”。
6.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拓宽第二课堂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专业技能竞赛、研讨辩论赛、科技创新比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总之,要建立良好的学风,首先必须树立正确的学风建设指导思想和建设理念,做到教学部门、学生管理部门和各职能部门协同工作,共同践行“以学生为本”的育人理念,积极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学风氛围,引导学生树立“乐学、博学、实践、进取”的奋斗目标,真正成为有技能、有素质、有责任、有担当、善于合作、积极进取、道德高尚的职业人、社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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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简而言之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村民自治”的提法始见于1982年我国修订颁布的《宪法》第1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四个民主"的提法始见于1994年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通知之中。从"村民自治"到"四个民主",我们对基层民主的认识是逐步完善、逐步提高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试析国家建构过程中村民自治面临的困境及对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试析国家建构过程中村民自治面临的困境及对策全文如下:
摘 要:村民自治作为中国现代化国家建构的一个战略选择,不仅是中国历史和社会发展的逻辑结果,更是保障国家稳定的必然选择。但是,随着国家经济政治的发展,农业税的取消,村民自治出现了无法避免的制度局限,也给村民自治带来了新的挑战。文章从大量的调研出发,归纳了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与困境,并提出了几点可操作的对策。
关键词:国家建构; 村民自治; 农村治理。
村民自治自实行以来,一直为我国农村治理及国家政权的稳固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的不断加快和国家建构下的政策调整,村民自治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村民自治是指广大农民通过自治组织依法办理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从而实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1987 年彭真在全国人大会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试行) 》时发表题为《通过群众自治实行基层直接民主》的讲话,详细阐述了用民主的方式重组农民的方法。198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试行) 》颁布,村民自治正式确定为一项国家法律保障的制度,1998 年11 月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村民自治进入到一个国家整体推进的全新阶段。村民自治不仅建立了基本的制度框架和体系,而且也日益下沉,成为我国农民群众的政治实践。
现代国家包括两个部分,首先是领土完整的民族国家,再者是民主国家。亨廷顿通过研究认为:“一个政党如果想首先成为群众性的组织,进而成为政府的稳固基础,那它就必须把自己的组织扩展到农村地区。”[1]村民自治作为一种国家法律制度,是在现代化背景下的国家建构中产生的。在发展中国家,现代国家建构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对占人口多数的农民的吸纳。谁能吸纳农民,谁就能拥有国家稳定的基础和国家发展的动力。[2]村民自治正是国家权力下沉的乡村的制度创新,是国家以民主治理体制吸纳广大农民,这种将农民置身于乡村治理体制中心的方式,激发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阿尔蒙德曾经指出: “尽管发展的逻辑意味着国家建设和经济建设要先期进行,但发展的政治却迫使第三世界国家同时面临着人们对参政的分配的要求及期望。”3]村民自治在国家法律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具有直接民主的特性,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种形式直接管理与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村庄社会事务。通过这种基层群众自治形式,将农民吸纳到党和国家的政治体系中,建立起国家与农民的纵向联系,从而巩固国家政权,维护国家稳定。这不仅是国家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持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发展的保障。
1. 经费短缺: 免税时代的村级财政。
1983 年,农民迎来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2006 年,9 亿中国农民又迎来了“免税时代”,依法彻底告别了延续了两千多年的“皇粮”传统。亿万人民欢天喜地的同时,村民自治也迎来了制度性挑战。村民自治作为一种来自乡村内生型的治理机制嵌入到原有的自上而下的治理结构中,必然会产生机制性摩擦。[2]本来就不宽裕的村级财政,遭受到了沉重打击。农村税费改革后,许多村级日常活动无法开展,村民期盼的公共服务难以提供。中国有句俗语: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农业税免除后,各级政府以减少农民负担为核心的制度和措施相应出台,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集资筹款。资源匮乏、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委会普遍出现了运转困难,功能难以发挥的局面。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担负着维护村庄社区秩序、提供村庄社区公共产品、促进村庄社区发展的重任。村委组织的正常运转,包括办公设施的具备、村组人员的基本工资保证、组织活动的必要经费,等等。可见村委会的正常运转离不开必要的财政支持,村民委员会要想履行好各项职能,首先必须确保自身能够正常运转。但在免除农业税后,村级财政周转只局限于上级转移支付和村集体经济的收入,在笔者调研期间,发现一些集体经济非常薄弱的村庄在上级较为有限的转移支付下,负债累累。免税前留下的种种遗留问题至今也没有解决,以前农户欠的税一直没有补齐,或者以前修理公共设施集资的欠款,有些已经成为“活死账”,但没有明确的规定办法以解决此类问题,村委会更加难以运转。
现代国家的理想治理体制是纵向统一和横向多元的有机结合,以便既保障主权国家的一致性,又促使社会充满活力。[2]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有益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可以培育一些有益于丰富群众精神生活和社会和谐的文化娱乐组织,也可以培育一些有益于乡村民主管理和权益保护的农村公益组织。然而在村级财政陷入瘫痪之时,村级各类组织的成长和发育面临困难。村民自治的核心就是要发挥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自主决定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事务。徐勇教授曾指出,如果将现有的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治主要的、甚至唯一的组织资源,则不利于村民自治的成长。[2]村民委员会为村民自治提供了制度性平台,需要农民组织化参与。通过高度理性化的社会组织,将分散化的单个人组织起来,通过集体行动,参与公共事务,影响公共权力,并在这一过程中使村民自治权得以实现。在市场化过程中形成的理性化社会和农民的自我组织,能够为村民自治的成长提供必要的社会条件。[4]然而村级经济合作组织、文化组织由于资金短缺而无法完成自我服务的目标,村级组织不再是充满活力,而是举步维艰。村民群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决定村民自治发展的好坏,村民与村级组织之间的互动减少、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农村组织发展不完善等情况,严重影响了村庄治理的有效性。
长期以来,村民对村委会的依赖性一直表现在日常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大到农业技术、市场信息、文娱活动、劳务输出,小到邻里矛盾、婚丧嫁娶等。由于村民委员会受制于诸多因素,并不能及时、有效地提供相应的村民服务,难以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需求,村民对村委会的期望值超出了村委会的能力范围,不满情绪难免产生。再者,城市的公共设施、公益事业都由国家财政承担,相比之下,农村的各项建设和发展经费则是农民事农民办,甚至包括农村义务教育、水利维护、道路修建等都是农民出资兴办。农民享受不到同等的国民待遇,农民负担沉重,村级财政严重短缺,难有积累。特别是中西部地区,仍属于传统的农业财政,从而造成现代政府体系与传统农业财政的尖锐冲突。[5]。
2. 体制障碍: 乡镇政府对村民自治的挤压。
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的职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依法履行自治职能,办理村务; 二是配合乡镇政府工作,协力政务。然而在现行体制下,村委会往往主动或被动地被乡镇级政府纳入科层化组织体系中,处于乡镇行政主控下的村民委员会也往往将完成政务作为工作的首要,村务只是在完成政务的情况下兼顾,其职能履行存在着片面化的倾向。在笔者调研期间发现,有的村委会为完成国家新农村建设的硬性指标,一些公共基础设施的购买和建设往往使村级财政不堪重负,但是为了完成乡镇政府下达的任务,不惜借钱欠款。很大比例上的村民委员会成为乡镇政府的下设组织和办事机构。村委会被动行政化,挤压了乡村社会自主性空间,削弱了村民自治的自主性,致使村民的民主自治权利被削弱,这不利于村民自治规范有序的发展。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殡葬改革等硬性工作指标的强制完成使村委会在强大的行政压力下失去了自主性。纵向的行政权如何与横向的自治权相结合,便成为村民自治面临的突出矛盾。
乡镇政府代表国家所行使的权力是社会公共权力的组成部分,是政权意志的体现。村委会是以村民委员会为代表的自治组织,其权力来源于村民的选举和授权,是一种社区自治权。虽然实行村民自治制度以来,国家行政权力逐步退出了乡村社会,但是国家不可能放弃也不应该放弃对乡村社会的管制。这样就出现了“乡政管理权与村民自治权二元并存”的局面。[6]免税之后的村级财政出现了严重赤字的局面,维持村委会正常运转的经费大部分来自于上级的转移支付,村级的财政转移支付由乡镇发放,村干部也往往潜意识中认为乡镇政务完成的好,才会有更多的转移支付,这使得村级组织更加依附于乡镇政府,作为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村干部的自主性日益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乡镇政权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事项。然而据调查,乡镇政府对农村事务的管理还是很多,如有的村庄低保评定受上级乡镇政府的“指导”,村里公共设施的施工由上级领导指定的施工队进行,等等。基层政府对农村事务的管理权力不断扩张,使村民的自治权受到限制。乡镇对村庄发展、村庄规划、招商引资的实施起推进作用,所以村庄对乡镇政府的依赖性更加明显。
3. 青年缺失: 外出务工对村民自治的削弱。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农村为流出地、城市为流入地的人口流动明显增强,这一趋势改变了农村人口结构,也使村民自治制度受到了影响。有学者指出,现有的村民自治制度是一种适合于传统村庄的自治制度。即人口相当、居住集中、居民日常流动性不强的村庄。然而在现代国家建构下,制度已明显与现实需求不符合。
徐勇教授研究发现,我国现阶段农村人口流动呈三种不良势态: 即有流动无发展的乡村发展“空心化”,有流动无突破的乡村结构再复制以及有流动无安宁的乡村秩序失衡。[7]通过笔者在湖北及河南等地调研的资料可以看出,村里留守的都是老人、妇女和儿童,青壮年往往选择外出打工。近几年,不但空巢家庭户数在增加,全家外出打工的户数也呈增长趋势。在现代社会的经济压力下,医疗教育资金的支出日益攀高,村民不愿意支出路费等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其他权力。大多数外出打工人员只选择春节回家,返回打工地点的时间也越来越提前,留在村庄的时间越来越少,造成其客观上和主观上的关系疏远,对村里公共事务、集体经济等无暇过问,村民与村庄的关系呈淡化趋势。在这种情况下,投票选举都难以保证,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无法淡及。村民自治制度“以人为本”的核心要素缺失,资金等要素流失,农民群众一定程度上主动放弃了村民自治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再者,外出打工人员多是年轻人,对村庄来说,失去了活力和发展激情,村庄发展需要村民集思广益,以发挥最大的主观能动性。长年在外的打工者对村庄变化不敏感,也不能使他们发挥自己在城市所获得的新思路和新想法,这一年龄层的缺失破坏了乡村原有的人口结构,极大地削弱了村民自治的有效性。
4. 利益冲突: 被迫拆迁对农民自治权的侵犯。
媒体和网络的发达使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到,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发展带来的对农民土地的征用和侵占,农村集体经济的利益分配等问题逐渐突出,成为亟须解决的问题。土地、宅基地征用,粗暴侵占案例增多,征地拆迁已成为农村突出的社会矛盾,农民自治权遭到严重侵犯。征地拆迁矛盾重重,主要原因在于民众参与度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走形式主义,知情权遭漠视乃至剥夺。如今,征地拆迁过程大多由地方政府单方面主导,权利人对补偿安置政策内容无法影响,更无力改变。尤其是那些离县区及市区较近的城郊乡村,违背大多数村民意见的拆迁更是时常发生。在这些征地拆迁过程中,激化的不是村民与征地方的矛盾,而是村民与政府的矛盾,在很多拆迁事件中,村民主要表达对政府的不满意。由拆迁引发的矛盾和冲突将形成破坏力,摧毁城市化的成果,它不仅延缓城市化进程,还会影响社会安定。
拆迁矛盾的激化说明了村民无法实行自治权,无法依法安排自家宅基地的使用权,村民无法民主管理村庄事务。一些地区村干部与征地方相勾结非法出售村集体用地的使用权等现象,也说明了民主监督的无效性,说明了“制度设计与民主实践的巨大差距”[8]。程序细节设置、相关惩处措施及法律规定的不完备无法保障村民行使自治权。
现代国家构建中权力的集中化、制度化和理性化为民主权利保障和参与扩大提供了可能性,而现代国家愈益深入渗透社会,愈益需要大众的参与和认同来实现权力的理性化和可持续运转。[9]自实行农业税免税以来,村民自治出现了不可避免的新问题,法律及制度的调整不仅是保障村民自治有效性的工具,更是保障农民权益和维护国家稳定的法宝。
1. 加大转移支付,重在公共物品及公共服务的提供。
农业税取消后,农村农民和城市市民的公共物品及公共服务相比,农民所享受到的可以说是九牛一毛。农业税的取消使村级组织越来越依赖于上级的转移支付,村级各项工作和服务的开展完全受限于资金。道路方面,路网建设以来,没有实现组组通的村庄比比皆是,修整公路需要大量的资金,超出了地方政府的可支配范围,亟须中央转移支付的支持。电网方面,在中西部的山区及丘陵地区,经常停电,变压器等设备陈旧,维修人员奇缺,无法保证全天二十四小时供电。水利设施方面,水利设施的陈旧是影响农作物产量的主要原因之一,设备更换及正常检修也需要由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做保障。自农家书屋广泛使用以来,给村民生产和生活带来了极大方便,但是仍然存在需求量小于供给量、图书管理杂乱急需管理员的现象。农民培训方面,笔者调研发现,农民受训情况并不乐观,培训机会少、内容不丰富、培训地点较远等因素造成培训效果不佳,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保障培训次数、培训质量、培训效果。文化下乡方面,主要问题是演出次数少,满足不了村民需求。村民普遍反映,一年到头的演出等活动只有一至两次,电影放映及戏剧等演出费用由乡镇级政府支出,大多数村级自治组织没有足够的财力为村民提供文化类演出服务。
从以上可以看出,资金不足是村民无法享受到满意的公共服务的首要原因,而当前的资金来源只能依赖于上级的转移支付。
2. 完善法律法规,保障自治权完整。
法律的完善是解决村级自治组织行政化的重要手段。1982 年,村民委员会组织被载入宪法,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 乡、民族乡和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但是,村委会的协助工作已经成为村委会的首要任务,并没有详细的规定和范围制定。当前,法律主体的地位和关系方面并不清楚,易产生歧义,造成打“擦边球”现象的发生。同时,缺少相应的问责及追究机制,造成二者之间的相互博弈,从而使法规和政策难以落实,致使村民的自治权被侵犯。要保障农民有效参与村民自治,提高基层民主的程度,就需要用更加明确、更加细致严谨的政策或法律,明确乡镇和村级事务管理的范围,加强责任追究及监督。国家和政府的目标和任务要通过村委会这一自治组织来实现,对村委会成员的监督及问责也亟须完善,以防止村委会成为其徇私舞弊和权力滥用的工具,更需要以法律的力量监督村务公开的次数及内容的真实性。以此来保障广大村民的自治权,实现法治民主,做到真正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3. 提高知识水平、法律水平,改善民主环境村民自治作为一项基本制度自实行以来,为国家的发展发挥了有目共睹的作用。但是,从笔者调研资料可知,大多数村民并了不解“村民自治”所谓何物,多年来与农民关系最为密切的制度并不为农民所了解,可见,农民受教育水平相比于城市市民还是处于较低水平。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等人对各国的调查统计表明: 教育层级与参与程度成正比。3]农民是村民自治的实践者,也是村民自治的受益者,受教育水平不仅直接影响农民的经济生活,并且影响农民的政治生活。教育是提升农民政治意识及政治素养的唯一途径。农民的政治意识和素养不仅决定了其参与乡村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高低,并且影响村民自治的深度及广度,进而决定了村民自治的有效性和村民自治的成果。当前,农村青少年虽然已经享受到了国家义务教育的实惠,但是农村大多数村民受教育水平仍在初中水平,缺乏政治文化形成的环境。
首先,要大力发展农村科教文化事业,通过教育改变和更新农民的价值观,满足农民的思想意识与政治民主发展对知识的需求。其次,通过不同的方式向村民宣传法律,讲解法律,如与农民联系较为密切的《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消除法盲,提高其法律意识。这样不仅可以规范农民行为,并且可以使得农民在土地使用权和自身其他相关政治权益被侵犯时,学会使用法律,理性维权。再者,要以农民能够接受的方式,如用平实的语言直接讲解、村委会广播宣传、本村大学生返村演讲等有效方法,向农民讲解村民自治的内容,普及村民自治的参与方式和方法等。最后,对村干部的教育是重中之重。村民自治并不是所有的村民都要直接参与村里的每一件事,村干部需发挥导向性作用。村干部应不断学习新的知识,更新观念,及时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学习各地优秀的事例和方法,以便实现更有效的村民自治。
当前,农村大量青年外出打工,特别是较为贫穷的中西部地区,导致农村自我管理后备军不足。
同时,村干部平均年龄呈现出越来越大的趋势,农村管理及发展受制于村干部自身的受教育水平低下及思想落后的事实。“打工型”村庄的主要留守群体是妇女,可通过鼓励有知识基础的妇女参与到村民委员会中来的方式缓解农村人才不足的情况。
另外,虽然我国现行的“大学生村官”制度对这种情况有所缓解,但是由于大学生村官对所工作村没有归属感和责任感,往往将村官工作作为职业生涯的跳板,其发挥的效用并没有达到最大值。有经济基础的村庄可引进外来管理人才,学习城市社区管理的模式,这样不仅可以保障村民自治,而且可以提高自治和管理的效率。
从村民自治的制度实行以来,这种“基层群众性自治”在争议和怀疑中走过了几十个年头,所取得的成就是中国人民有目共睹的。在国家建构过程中,村民自治的成长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推动,国家要通过村民自治来规范乡村治理,稳定基层政权,更离不开各行政部门的配合、法律的完善及制度细节的调整。村民自治作为中国乡村治理的创新之举,对基层最广大农民的政治处境的改变、政治意识的提高、政治参与的促进、政治评价的认同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其发展前景和后劲是保证中国基层稳定的法宝,也是现代化国家进程的重要推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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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与政策 课程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针对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要从教学运行管理体制、教学方式、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制度等方面加以改革,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改革的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是当前我国在高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特色举措和重要手段之一,通过该课程的开设,提高广大大学生对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系统认识和理性提升。本文从形势与政策课程研究背景和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入手,通过明确改革方向、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革新教学内容等方面,将是切实提高形势与政策教学实效性的可欲之处。
我国自1987年将形势与政策课列为高校必修课以来,经过20多年的教学实践和教学改革,形势与政策课课程体系、师资队伍、考评机制等配套机制已日臻完备和成熟,在为党和国家积极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过程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互联网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普及和应用,人们对外部世界信息获知的渠道已脱离“口口相传”,大学生可以在网络的世界里任意检索和获得感兴趣的信息,而相对“枯燥”的课堂讲述俨然已经难以满足当代大学生的知识需求。当代形势与政策课的教授对象基本上是“90”后,较之于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初期成长起来的大学生,主要特点体现为思维活跃、知识面广、接受新生事物能力强,改革开放的深入开展,不但变革着人们的日常生活方式,也使得社会思想日益多元起来。面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2004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做出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政策铺排,同时对新形势下如何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建设和改革做出具体部署,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研究也逐渐成为学界学术关注热点。
2.1 高校重视程度不够
形势与政策课在许多高校里虽然都是作为一门公共必修课进行设置,但是较之于专业基础课,其课程开展所相应需要的师资配备、经费拨付、教学设备投入、相关科研成果发表和转化等方面无不呈现为“弱势群体”的地位,甚至在一些高校里纯粹是为了应付上级单位教学评估、检查而形式设立,一些高校为了上马新专业和社会热门专业,压缩形势与政策课程学分和学时,这种“鸡肋”、“从属”角色的出现,无不因为高校重视程度不够,不能深刻认识到形势与政策课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在大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潜移默化作用,进而影响形势与政策课正常教学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2 学生关注程度不够
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和全国就业形势的日渐严峻,大学生唯恐自己在“最难就业季”里落伍掉队,就业就成为许多大学生的简单追求,这种“功利”的目标追求使得大学生在专业课学习上是“拼命三郎”,形势与政策课类型的公共课成了消遣似的“中场休息”,课堂上上网、睡觉、听音乐等现象不时呈现。此外,由于当今社会,信息获知渠道便利,社会思想多元,使得一部分大学生政治思想意识淡薄,认为形势与政策课课程内容滞后,都是老生常谈,甚至有些同学认为是“假大空”的说教。大学生中这种对形势与政策课漠视、关注不够的态度,直接导致教学效果和我党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效果的不理想。
2.3 师资力量有待提高
囿于学校在形势与政策课程设置与管理方面重视不够,从而使得形势与政策课在教师队伍专业化方面配备程度不高,从事形势与政策课程教育教师讲授水平参差不一,为了完成相当的教学任务和职称晋升需要,一些非思想政治教育背景的教师、辅导员、行政工作人员被充实到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过程中。师资队伍的欠缺和专业化程度不高,进而实质性地影响课堂教学效果,不利于大学生学习兴趣的提高。
2.4 教学内容滞后 形势与政策课不是对理论问题的深究其理,更不是对时事的简单罗列,而是要通过对当今热点的透析,使大学生对当今社会形势树立正确的判断,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更准确的领悟。形势与政策课时效性强的特点,使得教学内容应直接选题于当代国际、国内的实际和热点,这就要求任课教师要及时关注、学习和研究国际、国内形势,提高任课教师备课的动态收集和分析能力。如:在一些高校,由于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队伍欠缺和专业化程度不高,为了教学工作量的正常完成,学校放宽了对任课教师的教学督查要求,任课教师亦不及时进行教学内容更新,往往出现一个专题连续讲授数年的情况,对思维活跃、知识面广的大学生来讲毫无新意可言。
2.5 教学手段单一
我国传统教育中,“灌输”式教育一直是主导教学模式。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我国在教育领域也不断加强对高校教学模式的改革,融合知识传递、互动、趣味的教学课堂也已经在许多高校开展起来。但是,在一些高校的形势与政策课任课教师中,仍然固守采用机械的“传递―接受”填鸭式教育,缺乏必要的实践环节、课堂讨论环节,教学手段单一,不能充分激发大学生学习形势与政策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另外,在一些引入现代教学手段的课堂教学中,由于引入化水平偏低,激发大学生参与的兴趣不足,反而造成敷衍教学的“错觉”。
2.6 教学管理水平低
高校形势与政治课本质上从属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范畴,师资力量配备、教学审批、教学督查、教学设备投入等组织协调涉及到宣传、人事、教务、财务等多个职能部门,呈现九龙治水的局面。有些高校领导热衷于研究型大学、综合性大学的创建,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识或重视程度不足,使得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教学改革、教学投入仅仅停留在规划和议案中,付诸实施的执行力不强,导致形势与政策课程学时随意删减、专业课时安排优先于形势与政策课,相关的教学检查、督查和教学评估更是形式主义,使得形势与政策教学管理水平难以提高,最终出现教学混乱的状况。
3.1 规范化管理
规范化管理的实质就是要通过系列制度的构建,创立一套适应当代形势与政策课程教育相适应的管理体系,这包括形势与政策课程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教育教育管理体制和配套投入机制等,只有通过规范化管理的实现,才能有效实施相关职能部门、教学人员、教学行政人员和大学生的自我管理。
3.2 科学化教育
科学化教育旨在继承传统教育教学方法的基础上,革新教育手段、创新教学模式,立足广大大学生的兴趣点和关注点,引导他们参与形势与政策课程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3.3 针对性教学
形势与政策课作为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部分,是抵御不良思想侵害我国大学生思想的前沿阵地和有效手段,在课堂教育中,应向大学生积极阐述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实质,使广大大学生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4.1 加强领导、促进协作
高校应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学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建立由党委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配合,教学部门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相关体制的建立、机制的理顺,使得涉及在人、财、物的投入上实现规范、齐备,为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2 提高教学实效性
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实效性的提高,关键就在师资配备,精干、专兼结合的骨干教师队伍对于提升形势与政策课程有着非常重要且深远的影响,要选派一批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理论水平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骨干教师组建形势与政策教学核心团队,通过集体观摩、经验分享、课程探讨等方式,在形势与政策教学队伍中积极辐射先进教学理念和教学手段。再则,要强化实践教学在课程设置中的比重,通过让在校大学生对外部社会直观、切身的接触和感受,加强大学生对社会热点和时事的认识,实现对大学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正确引导。
4.3 与时俱进,革新教学内容
形势政策课政策性、时效性的特点,决定了在具体教学过程中,要紧跟当前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和国内外焦点、热点,不失时机地对大学生进行积极引导,这就要求教师坚持教学内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丰富教学内容,合理把握相对稳定与相对变动所占课堂时间比例,同时坚持政治性与时代性相结合,做到统筹大局又不失小节。同时,教师在深刻领会相关政策精神和事件脉络、本质的同时,还要结合受众群体特点和兴趣点,真正地让大学生听得懂,实现入心、入脑的目标。
4.4 改革考核评价模式
首先,要改革对任课教师的传统评价体系,建立奖惩分明、考核方式多样的评价体系;其次,应开展不定期随机性深入课堂进行督导,抽查教学秩序,并对相关教学情况及时进行通报,以期引起相关部门和任课教师的重视;再则,学校应加强对相关教学部门的课程监管力度,将形式与政策课程纳入学校教学监管范围之内,并将形式与政策课程纳入教学评估考核体系,从根本上提升课程本身的教学质量,使形势与政策课程走向正规化;最后,紧紧围绕形式与政策课程的教学内容,改革考试考评办法,灵活掌握学生动态,除撰写相关论文以外,还可采用课堂讨论、即席发言、参观考察、撰写调查报告等方式,提升学生素质考评,让考评深入教学过程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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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需求的增长导致高等教育规模扩大,规模扩大致使高等教育经费供给的紧张,教育成本分担政策出台,高等教育收费制度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求学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过程的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过程的思考全文如下: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以及政府一系列相关资助政策文件的发布,我国高等教育阶段逐渐形成了“奖、勤、助、贷、补、免、减”等多种形式共存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是现今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系统中的核心,是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主方法和手段。尽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体系基本得到完善,但仍然有政策本身系统性的不足、执行中的失衡、执行手段的不到位等缺陷。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政府主导、国家财政贴息,合作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管理的专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从而完成学业的无担保信用贷款。它是国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为实现“不让一个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教育目标和“科教兴国”战略作出了重要贡献[1]。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基本原则是“不让一个大学生因贫困失学”。国家助学贷款首先要解决高等教育成本中产生的教育机会公平问题同时还要考虑高等教育成本的可持续发展问题[2]。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1999年出台的《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规定(试行)》、2000年出台的《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2002年下发《关于切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2004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1号)、2007年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的通知》(财教[2007]135号)、2009年下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其配套办法等最新文件不断调整规定及其内容而形成的。尽管现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并不断得到完善,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仍各种问题出现,探讨如何改进和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对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一)助学贷款政策本身的系统性
公共政策实施困难,首先要考虑的是该政策本身存在的问题,政策质量的好坏关系着执行的情况。一是调节机制不健全。助学贷款政策涉及教育、财政、金融等多个职能部门,集体、个人、家庭等多个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各个部门又都有自己的运行规律。想金融部门的规律在于盈利。对于贷款他们迫于政府的政策外,还看到了作为资助高素质人才在信誉和利息及回收方面不会有大的风险。但是从政策推出至今,现今高校毕业生没有经受起考验,一些地方高校已经停止了高校助学贷款。
二是政策与政策环境缺乏整体性。公共政策是环境的产物,政策环境是影响政策运行的基础。政策与环境的统一有助于政策的实施,反之则会阻碍政策的运行。我国现行的助学贷款采用的是个人信用贷款模式,而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存在信用的空白,国家助学贷款依傍的市场运行机制和信用体系相当薄弱,这就使得助学贷款面临着极大的违约风险,回收、违约率低下。
三是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缺陷。助学贷款政策实施的过程中有效性常常会由于各种原因而会受到影响,同时因缺乏强有力的监控机构和相关责任追究制度,政策执行的效果缺乏明确的标准,难以认定和划分执行者的职责,赏罚不够明确,导致各执行机构之间以及机构内部办事拖沓,而主管部门除了公开批评外也没有其他行之有效办法。
(二)助学贷款政策执行手段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运行的实践表明,我国的助学贷款是政府部门选择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选择,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的干预特点。因而导致助学贷款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出现异化和变形。其主要表现在:
一是失信惩罚机制不力,让学生在守约与违约之间留下大片空白地带,失信成本低廉。与其他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保证助学贷款政策实施的法律制度上明显不健全,包括法律规范、行为准则在内的助学贷款政策等。尽管现行的助学贷款政策中多处有信用制度建设的规定和处罚,但这些制度无论从数量还是结构及内容上都体现为制度供应不足,且缺乏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而且处在行政规定的层次上,并没有提升到法律层面。
二是政策宣传方面不到位,致使政策无法发挥准确的引导机制。我国的经济发展不平衡情况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大多集中在边远贫困地区,而这些地区交通不方便、信息不畅通,那些农村家庭大多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个的政策。
(三)助学贷款政策实施过程中
国家助学贷款实施执行过程中的不平主要是地区之间的不平衡。城市与农村之间,东西部之间、大型城市和中等城市之间,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执行的广度、强度和深度都呈现出不均衡性。而这种不均衡将影响到政策的公平。助学贷款财政利息由政府支付,这样对于教育部直属高校来说获得财政补贴是有保证的,但对于经济弱势的中西部地区,地方财政本来就短缺,贴息的实施加重了地方政府的负担,而成为助学贷款政策实施的阻碍。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个需要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的错综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国家助学贷款必然使社会各个领域发生深刻变化,各种社会关系进行重大调整,随之而来的不只有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也有政治的长期稳定[4]。因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善:
(一)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保障性工作
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法律法规,不仅为助学贷款体系的完善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而且是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法律化、固定化的必然趋势。国家关于学生资助的政策,已经由《高等教育法》作了概括性的总结。法律较政策而言,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可以给人们合理的预期,同时,政策多由原则性规定组成,法律则由规则组成,明确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更加有效地调整学生助学贷款所涉及的各种社会关系。所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立法,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法律化或者以法律形式实施新的助学贷款制度,是助学贷款体系的基本框架确立以后,完善具体助学贷款制度所必需的。
完善助学贷款立法,有利于保障国家教育权和学生受教育权的实现。国家教育权是国家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要求,国家教育权的目的之一,就是培养各类人才,推进科技发展、经济和社会进步。然而经济困难在影响着学生学业完成的质量,同时威胁着他们能否完成高等教育阶段的学习,也就是说,对学生的资助,关系着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
另建立完善信用的法律保障体系,就是完善法规制度建设的广度。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核心是在于大学生的信用,而建立在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条件下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必须同时满足货币资金商品化、金融实体法人化和金融行为法制化的内在要求。大学生的信用不可能只是单纯地建立在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之上,更加重要的是需要建立对市场主体之间的信用关系管理的完整法律、法规、制度和准则的制定上。
(二)加强助学贷款各主体的利益诉求渠道建设
助学贷款政策在实施中发生利益冲突时,政策法规等往往成为各利益主体维护自身利益,争取自身利益的策略或武器。也就是说,助学贷款形成了一个利益博弈的特定“场域”。建立利益诉求渠道,扩展利益表达空间,让国家助学贷款的各利益主体银行、高校、大学生等有一个表达利益的制度平台,建构起反应灵敏、运转高效、沟通快捷的利益表达机制,使各主体的合理利益诉求通过正当、规范的渠道输入公共决策过程。这也是一个社会走向稳定和繁荣的底线。也就是说,助学贷款政策中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让潜在的隐患无法自然消解。“利益表达往往意味着矛盾,因为它包括了为达到利益的目标而采取的想对方施加压力的方式和手段。利益表诉求总是产生于利益失衡或利益冲突的时候,如果不开启诉求的渠道,矛盾不得到解决就会日积月累,从而形成更严重的矛盾危机。”
(三)加强助学贷款各利益主体的协调制度建设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方面面,政策执行手段的单一性与助学贷款问题的复杂性,使得单一的政策手段已难以全面解决助学贷款的各种问题,因此要求政府在进行执行手段选择时,必须注重发挥政策手段的组合效应和规模效应。“只有相互一致和相互支持的制度安排才是可持续的;否则,精心设计的制度就可能很不稳定”。这个政策手段体系的精髓就在于倡导个利益主体的协调与配合。行政手段在这个陪合体系中起到主导地位,同时,应将法律手段、教育手段、经济手段、宣传手段纳入这个配合体系中,充分发挥政策手段的作用和优势。行政手段应该作为政策的稳定器,避免成为政策波动的振荡器。经济手段应当成为稳定国家助学贷款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稳定器,避免出现惜贷不贷的状况。宣传手段应当成为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效传播的推进器,避免变成政策传播缺位的情况。
(四)高校在学生贷款后的管理
首先,高校应将诚信教育作为一门课程纳入学校必修课。现行的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贷款学生信用意识的好坏影响着贷款的是否按时偿还。我们应注意到这一问题,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但这些措施还不够,诚信教育大多停留在口头上,虽说也进了宣传橱窗,有些省份也编了诚信读本,但基本上都是短暂的,不到位的,效果也不好。教育的效果是和教育的时间成正比的。我们各高校都在说要加强诚信教育,但是却没有该怎样加强诚信教育的制度和措施。应当把诚信教育单独作为一门课程纳入学校的必修课范畴,让诚信教育进课本、进课堂、进思想、进习惯。其次高校要实实在在地建好专职队伍。最后高校协助银行对学生信息进行更新的工作,由于贷款毕业生的流动性比较大,银行很难对毕业学生进行跟踪。因此只有通过熟悉学生的培养单位高校来进行跟踪和个人信息的更新。
对高校助学贷款,事关广大贫困家庭优秀子女的入学问题,事关高等教育平等问题,事关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问题,所以,必须花大精力把助学贷款工作做实、做好。同时,还必须将助学贷款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的层次。同时考虑到现阶段高校资助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中学后教育的可负担性和开放入学机会,政府和高校应该将重点放在扶贫性的学生资助项目而不是竞争性的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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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的全方面发展与进步的继续,中国外交的发展成就是较为显著的,但是目前中日关系是较为紧张的一对关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中日形势与政策论文,供大家参考。
中日关系一直是一个敏感的话题。相当多的国人谈起日本就咬牙切齿,愤愤不平。那么究竟是那方面的问题导致中日关系处成当下局面,我们又应如何正确看待和处理中日关系呢?下面就我个人的观点,浅谈我对中日关系的看法。
首先是历史的认知问题。这是中日关系中最敏感的政治问题。日本不顾历史,擅自修改历史教科室,忽略日本侵华的历史事件,及日本首相参拜靖国神社等,对中日的关系造成了严重的干扰。第二个是台湾问题。中方关于日台关系的立场是明确的,坚决反对进行各种形式的官方往来,坚持一个中国,并要求日方承诺台湾不包括再日美安全合作范围之内。再者是钓鱼岛问题。钓鱼岛是台湾岛的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和台湾一样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对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厚非的主权。日美安全合作问题也是其中之一。日美强化安全合作的新体制就位后,对我国造成相对威胁。中国至今通过各种去到多次表明严重关切和有关立场。第五个问题是赔偿问题。日本曾明确表示痛感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重大责任并对此深刻反省。在此前提下,我国从国家根本利益出发,放弃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六是日本遗弃再华北的化学武器问题,日本再侵华期间,违反国际公约,使用化学武器,造成中国军民中毒身亡。日军战败后将大量化学武器就地掩埋遗弃。到目前为止,在中国的十几个省市发现大量化学武器。对我国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威胁;中国政府提出交涉,要求日本政府解决这一问题。目前,两国政府有关部门就如何尽快销毁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具体事宜进行磋商。
近来,中日政治氛围刚刚回暖,却又接连传来令人感到丝丝凉意的消息。中日首脑会晤和外长会谈余音未消,安倍首相和麻生外相回过头来就分别在国内演讲和出访途中一路渲染“中国威胁论”,扬言要建立日美澳印“价值观联盟”和欧亚大陆“自由与繁荣之弧”,不厌其烦地反对欧盟解除对华军售禁令,还要与美国大搞针对中国的一系列军事演习。这些都充分显示出,日本对中国采取着“合作与防范”并举的“两面下注”战略。中日关系虽峰回路转,但这一时期的中日关系还充满着不确定性。日本右翼势力仍期待着安倍首相在2007年7月参议院选举后参拜靖国神社。中日相互缓解安全疑虑、推动东海问题谈判、加强地区与国际问题上的合作等一系列实质性问题依然摆在那里,有待于进行耐心、细致的对话与磋商。
近年来,日本与美国推动军事一体化,构筑导弹防御系统,进行以干预钓鱼岛和台海局势为目的的军事演习,无异于是在公然威胁中国,而中国则并没有相应地威胁日本。日本不时表现出冷战思维,试图在中国周围构筑一堵意识形态围墙。日本对“战略互惠”的态度是否真诚,也将在战略对话中得到彻底验证。
未来中日关系的基本样式,将是发展共同利益和调整相互矛盾的统筹兼顾。其最低目标是力争维护和发展合作大于竞争、共同利益大于相互矛盾的局面,理想目标则是构筑战略和解与合作的双边框架。日本决策层能否摒弃对华冷战思维和围堵战略?这将是中日关系能否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另外,两国政界的友好意愿、经贸界的双赢合作以及舆论界的正面呼应,也将对此番中日关系上升势头的方向与速度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战略互惠”将成主旋律。安倍首相上任伊始就提出要与中国建立“战略互惠关系”。这是日本最高决策层首次在对华关系上明确使用“战略”一词,因而是其对华政策宣示上的重大转变。
中日两国应坚持安倍访华时达成的“消除政治障碍”的共识,提升安全对话与军事交流的档次,缓解乃至解决领土与海域问题,开展大型经济项目合作。另外,中日还应共同推动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在朝核等地区热点问题上坚持劝和促谈的立场,推动地区安全合作机制的建立,强化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在解决环境、贫困等问题加强双边与多边合作,在更广泛的国际问题上加强政策协调。
2007年是中日复交35周年,又是日本发动“七七事变”70周年。这种特点,使中日关系充满了机遇和挑战。“中日战略对话”有待于超越相互试探阶段而进入名副其实的“战略”对话阶段。这意味着两国围绕双边与多边问题的对话应得到进一步深化,其目标应是推动两国形成新的战略合作框架。目前,“共同开发”东海油气资源已成为中日两国的共识。能否巩固这一成果、进一步扩大共识,是下一步中日磋商的关键。而积极开展能源合作,则将是为两国“共同开发”创造良好政治氛围的重要途径。中日能否共同启动重大经济合作项目,将是考验新型合作关系的重要试金石。我们应充分考虑到中日关系发展进程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以备从容应对可能出现的任何变局。
我们必须看到,目前中日关系的政治基础、民众感情和舆论氛围还是相对脆弱的。正因如此,应当对刚刚出现的回升势头倍加珍惜和维护。而我们当下大学生,更应该客观的看待中日关系,理性看待中日关系。我们青年一代需要的是理智的是非辨别能力,知道甚么是威胁,甚么是安全;甚么是可取,甚么是不可取.爱国不一定要徴战沙场,不一定要血染大地,抵制日货是爱国,学习日文也是爱国,其实每个为自己理想奋斗的中国人都在爱国,因为爱国最起码的就是让自己对我的国家有作用,不让自己成为国家社会的负担.只要是对自己的国家前进有实际意义的任何事,哪怕是很小的事,也是爱国的表现,爱国既不需要多么豪情壮志,也不需要多么高亢激昂,只要务实,就是爱国;并且谨记随时维护祖国的尊严,努力学好科学文化知识,我们热切的希望我们国家的真正的强大,只要强大了,我们才有真正的发言权。中日关系才能真正公平地发展,朝有利于我们的方向发展。
回顾中日关系历史,在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初期,中日处于对立状态,1972年中日建交,恢复友好邦交关系,但在90年代冷战后,中日关系磨檫不断,逐步丛局部矛盾转化为现实的、多方面的磨檫。这主要表现在:
一是历史问题,日本没有正确的认识历史问题,对教科书的修改也让人不能接受,日本在历史问题上越走越远;日本始终有一部分人不敢正视侵略中国的那段不光彩历史,甚至有人公然为侵略历史翻案,美化起侵略罪行。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干扰和破坏了两国关系的健康发展。
二是参拜靖国神社,这伤害了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人民的感情;因为那里供奉有二战甲级战犯的灵位。作为代表日本政府的首相,他去靖国神社参拜不同于一般日本民众,他伤害了战争受害国人民的感情,所以不是一般的内政问题。 三是领土磨檫,主要是钓鱼岛问题,日本右翼不断制造事端,把问题上升到军事、战略层面磨檫;1996年7月14日,日本右翼“日本青年社”成员7人乘船登上钓鱼岛,并在岛上设置灯塔。97年5月7日日本政府规定,如果外国人无视日本政府的警告登上钓鱼岛,将被认为是非法入境,日本将用武力予以驱逐。
四是防卫磨檫,90年代初期日本制造“中国威胁论”,其目的是离间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关系并为其扩军找借口,在台湾问题上日本也在暗中采取行动支持“台独”。
中日关系在今天激化?原因在于:一是中日经济地位的变化,日本经济在五十年代得到恢复,六七十年代很发达,到了八九十年代则十分低迷,而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增长倍受瞩目,日本国内极右势力存在某种病态心理,极力渲染“中国威胁论”;二是日本自身做法欠考虑,特别是小泉的做法让日本走到了四面楚歌的境地。
日本对中国的挑衅可是历史悠久了,面对日本右翼势力的骂阵叫阵,我们现在对日本是强硬一点好呢,还是继续韬光养晦好一点呢?有人预测,中日矛盾如果继续激化,中日之间必有一战。其实中日关系在现实中就如邻里关系,我们的邻居并非全是很好的邻居。有关系很密切的,有见面点头就过去的,也有邻居居住着几年也不说一句话的,也有关系不好的。你不能因为关系不好就立刻搬家,也不能因为关系不好就整天盘算着跟他打一仗。即使中日关系不好,我们也要近最大努力,避免战争,用和平的手段解决各种纠纷和矛盾。应该说世界发展到今天,闭关锁国已经是完全不可能了。日本是我国的重要近邻,彼此利益交融密不可分,两国人民往来频繁,交往密切,中日关系发展到今天,确实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这一趋势将进一步发展。如果双方关系搞坏了,只能是一种两败俱伤的局面。就象现在比较流行的一个词“抵制日货”,作为每个国人个人来说,是很容易做到,可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不现实的。我们市WTO的缔约国,我们要要兑现自己所做出的承诺。虽然中日关系出现问题,我们不能因此而放弃我们国家在国际上的良好形象。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越来越好。不能因为日本做错了,我们也要违反原则的做错。我们虽说抵制日货,可北京的地铁和首都机场的建设费中有一部分日元贷款,你不可能因为有日元贷款,这两处设施就不使用了。北京现在正在建设地铁,所用的开掘机就由日本制造,现在能说不用这个开掘机让工程停下来吗?另外你说抵制
日货,是整体的还是零件性的?比如说有一些中国品牌的汽车,它的发动机用的是日本的,怎样实现抵制日货?中日两国的经济交流给两国人民带来了许多实在的利益,这种经济交往是互利共赢的。因此,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提出这个口号是不现实的,也是缺少常识的表现。所以我们现在要做的是理性解决中日问题。一个理想的目标是,经过双方的努力来改善和推动中日关系的发展,打破中日之间“政冷经热”的局面,从而达到双赢的局面。这并不是说,我们就要表现得很软弱,而是我们要有大国思维,“老子说,善战者不怒。”我觉得我们在这样一个敏感的问题面前,需要一种辩证思维。首先,我们要理直气壮地批评日本方面在中日友好事业上开倒车的种种劣迹,要鲜明地表明我们的态度和立场。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对于咱中国老百姓来说,最最重要的还是要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有人说“实力是最有发言权的。”此语不无道理。没有血性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中华民族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除了血性之外,还应有智慧,有胸怀,有远见。谁笑到最后,谁笑得最好。
现在的中日关系中,有很多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发展中的问题要通过发展来解决。这确实需要理性和智慧。虽然中日关系面临困难局面,但是加强在广泛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是两国关系发展的主流,仍然是中日两国人民的迫切愿望。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胡锦涛同志提出了改善和发展中日关系的五点主张,希望日方恪守中日关系三个文件确立的各项原则,并且三次提到日方要采取实际行动。只要日方恪守三个重要文件精神,中日关系就会回到正常轨道,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
中日两国应该登高望远,进一步拓展交流合作的领域,扩大交流合作的规模,进一步加强民间往来,为实现两国人民世代友好相处,合作共赢,经过双方的努力来改善和推动中日关系的发展,这才是中日关系的最好去处。
摘要:中日两国于1972年实现了邦交正常化。从此,中日关系翻开了新的一页。多年来,在两国政府和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中日关系得到了长足的 发展 ,但也存在一些不和谐因素,如对侵略 历史 的认识 问题 , 台湾 问题和钓鱼岛问题等。其中如何认识侵略历史是中日关系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最近江泽民同志访日时,中日双方把中日关系定位于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我们相信,只要双方以史为鉴,面向未来,正确地认识和对待历史问题,就一定能够开辟中日关系美好的未来。
关键词和平与发展历史认识平等互利睦邻友好
在新旧世纪转换之际,对世界各国来说,最主要的问题仍然是和平与发展的问题。没有和平稳定的国际 环境,就谈不上 经济 的繁荣与发展。 中国 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日本是亚洲唯一的发达国家,两国承担着维护和平和促进发展的重要责任。中日两国关系如何,不仅对中日两国至关重要,而且对亚太地区乃至世界局势都具有相当重要的 影响 。值此世纪之交,对中日关系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的发展趋势作一些初步的探讨,以此来纪念《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20周年。
一70年代以来的中日关系回顾
以1972年9月日本首相田中角荣访华,两国签署《中日两国政府联合声明》为标志,中日关系翻开了新的一页。二十六年来,中日两国之间尽管也出现过摩擦与冲突,但从总体上看,两国关系的演进是以友好与合作为主的。70年代,中日关系的主流是友好与合作,可以说,这一时期是当代中日关系的“蜜月”。期间出现了影响中日关系的三件大事。第一件是1972年的中日邦交正常化。当时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通过规定有关“台湾问题”和“历史问题”的诸原则,为中日关系恢复正常化奠定了 政治 基础。第二件是1978年签署《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在该条约中,两国在双边及地区与安全方面达成了共识,使中日和平友好关系的内涵得到深化。第三件是日本政府决定向中国提供日元贷款。该决定为中日关系以政府间经济合作为核心全面发展开辟了崭新的局面。进入80年代,中日关系的特点是友好与摩擦并存。
友好主要表现在:1982年为纪念中日邦交正常化10周年,中国总理访问日本,提出了“和平友好、平等互利、长期稳定”的发展中日关系“三原则”;1983年11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访日期间,中曾根康弘首相提议将中日关系“三原则”扩大为“四原则”,增加了“互相信赖”这一条;1987年9月日本众参两院通过《进一步增进日中友好关系的决议案》。此外,迄今为止已轮流在两国举办过11届的“中日友好21世纪委员会”的首次会议也是在这一时期(1984年9月)召开的。80年代中日之间的摩擦主要有两次:第一次是1982年日本文部省在审定中小学教科书时,把“侵略”改成“进入”,中国政府曾对此提出强烈抗议。
第二次是1985年8月15日,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及其阁僚正式参拜靖国神社,这是日本战后40年来第一位现职首相以公职身份参拜靖国神社,激起了中国人民和亚洲各国人民的强烈不满。年代以来,中日之间的摩擦与冲突有所增多,但两国政府为了两国的长远利益,本着向前看的精神,多次表示重视发展中日关系。如:1992年4月江泽民总书记访日时,日本首相宫泽喜一表示,日中关系与日美关系并列,是日本最重要的两国间关系;1995年5月日本首相村山富市访华时表示,要把战后50周年作为日中关系的新的出发点,构筑面向未来、对世界做出贡献的日中关系;同年9月,在“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五十周年纪念大会”上,江泽民同志 发表重要 讲话指出,要使中日关系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一要以史为鉴,二要着眼未来。97年11月,李鹏总理对日本进行了正式友好访问。这是中国政府首脑时隔8年后再次访问日本。
访问期间,两国领导人共同认为,要把健康、稳定的中日关系带入21世纪。去年11月25日至30日,江泽民同志对日本进行了国事访问。这也是中国国家主席首次访问日本,对中日关系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与80年代相比,90年代以来中日间的摩擦有所增多,日方的挑衅行为有逐步升级的趋势。除了极少数议员和阁僚继续歪曲历史、否认侵略外,日本政府还以中国进行核武器试验为由冻结对华日元贷款,并纵容少数右翼分子在台湾问题和钓鱼岛问题上向中国挑衅。1996年,日本自民党还把“实现首相和阁僚正式参拜靖国神社”和“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写入该党众议院选举公约。日方的这一系列做法,引起了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及亚洲各国人民的强烈不满。对于历史问题的认识,中国政府的立场一贯是非常明确的。去年江泽民同志访日时在同小渊惠三首相的会谈中再一次阐明了这一立场:坦率讲,在多国列强中,日本对中国侵略所造成的危害最为深重,尽管如此,我们一直主张侵略战争的责任应由军国主义分子来负,广大日本人民同样也是受害者,应同他们和睦相处,发展世代友好。这一既定政策不会变化。但是,在历史问题上采取向前看的态度,前提必须是正视和承认历史。
二影响中日关系发展的几个问题
如前所述,二十六来年中日关系发展的主流是友好合作。在这一主流的支配下,中日关系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目前 ,中日关系已成为发展最快、交流最广、受重视程度最高的双边关系之一。但勿庸讳言,在中日两国二十六年来的交往中,也出现了与“友好、合作”这一主流不协调的支流。它在一定程度上干扰和破坏了两国关系的健康发展。为了使中日关系更加顺利地向前发展,我们有必要对影响两国关系的一些消极因素进行探讨,以便寻得解决的办法。
(一)历史认识问题对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中国的那段不光彩历史,日本始终有一部分人不愿也不敢正视。甚至有人公然为侵略历史翻案,美化其侵略罪行。他们的这些倒行逆施激起了中国人民的强烈愤慨,伤害了中国人民以及亚洲各国人民的感情,也严重影响了中日关系的健康发展。仅在90年代以来,日本一部分人在这一问题上的所作所为,就足以令人义愤填膺。60年前,侵华日军在我国南京市制造了骇人听闻的“南京大屠杀”惨案,惨无人道地杀害了30多万无辜的中国人民。对这一铁的事实,日本众议员石原慎太郎竟说,这是“中国人捏造的谎言”(1990年11月10日)。日本法务大臣永野茂门于1994年5月3日会见《每日新闻》记者时也有类似的言论。他们的这些狡辩虽然遭到了日本朝野人士的广泛批评,但由此也可见日本极少数人歪曲历史已到了不顾事实、指鹿为马的地步。
谈到对历史的认识问题,不能不提日本政府参拜靖国神社。众所周知,靖国神社是供奉包括东条英机在内的14名甲级战犯和1000多名乙级、丙级战犯亡灵的场所。多少年来,日本极少数人总要在每年的8月15日前后去参拜靖国神社,为在侵略战争中死去的战争罪犯们招魂扬幡。他们这种公然为侵略罪行翻案的行径,遭到了中国人民及亚洲各国人民的强烈谴责。在这一问题上由日方引起的旷日持久的摩擦与冲突,也成为中日两国关系发展道路上的主要障碍。1996年7月29日,刚刚上任不久的日本首相桥本龙太郎参拜了靖国神社。这是自1985年中曾根康弘参拜靖国神社以来正式参拜靖国神社的第一位日本首相。桥本的这一做法,严重地伤害了中国及亚洲所有遭受过日本军国主义侵略的各国人民的感情,也损害了自己的国际形象。
1994年8月12日,日本环境厅长官樱井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日本并非想发动侵略战争而进行了过去那场战争。”他还说:“与其说侵略战争,毋宁说几乎所有的亚洲国家托它的福从欧洲的殖民统治下获得独立”,“不应当只认为日本坏”。这种颠倒黑白的诡辩简直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试问:既然日本不想发动侵略战争,为何要向国外派遣几百万军队?日本侵略军仅在南京一地就屠杀了30万手无寸铁的中国人民,难道这就是日本给中国带来的“福”吗?难道中国人民还要因此而感谢日本吗?
(二)台湾问题
从历史上看,日本曾通过武力吞并台湾并进行了长达50年的殖民统治。1972年中日两国签署《中日联合声明》时,日本政府就明确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政府还承诺与台湾只保持民间往来。然而,多年来中日两国由台湾问题引起的摩擦也时有出现。据日本《读卖新闻》1996年5月5日透露,台湾“国家”安全会议 秘书长丁懋时于3月上旬台湾海峡局势紧张时秘密访问了日本,并与日本官房长官木尾山静六就台湾海峡演习情况及日台间的有关情报进行了会谈。台湾高级官员访问日本,就安全问题相互沟通,自70年代日台断交以来这是第一次。1997年9月23日,日本和美国签署了“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当时日本报纸指出:“新指针肯定是针对台湾海峡制定的”,“届时在军事上不可能不具体设想包括台湾海峡危机”。还说,一旦今后台湾海峡有事,日本有“必须支援美国的义务”。日本还有人认为,周边地区的范围“到马六甲海峡为止”,“朝鲜半岛、中国、台湾及其以远地区均被纳入视野”,这表明,日本力图介入台湾问题和南沙诸岛的争端。众所周知,台湾及南沙诸岛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无论是直接或是间接地把台湾海峡列入日美安全合作范围,都是对中国主权的侵犯和干涉,这是中国政府和人民决不能接受的。
(三)钓鱼岛 问题
在钓鱼岛的归属这一问题上,中日两国存在分歧。但从大局出发,20年前缔结和平友好条约时,两国领导人都同意将这一问题留待以后解决。1978年10月25日,邓小平副总理在同福田首相会谈后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回答日本记者提问时说:“这样的问题放一下不要紧,我们的后代会比我们更聪明,将来总能找到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方式来解决。”但多年来,日本时常有一些右翼分子在钓鱼岛问题上进行挑衅。1996年7月14日,日本右翼团体“日本青年社”成员一行7人乘船登上钓鱼岛,并在岛上设置灯塔。1997年5月6日,日本国会议员西村真悟在冲绳县一名议员及两名摄影师的陪同下登上钓鱼岛。5月7日日本政府决定,如果外国人无视日本政府的警告登上钓鱼岛,将被认为是非法入境,日本将用武力予以驱逐。
以上三个问题是 影响 中日关系 发展 的主要问题。除此之外,还有经贸摩擦问题、经援 政治 化问题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中日关系向更高层次发展。要解决好这些问题的关键在日本自身。希望日本政府能够认真 总结 这方面的 经验教训,真正放弃否认和歪曲 历史 的企图,为中日关系的发展扫清障碍。
三21世纪中日关系展望
(一)中日两国的 经济 合作展望21世纪的中日关系,两国间的经济合作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在经济因素变得越来越重要的21世纪,发展中日两国的经贸关系对全面加深两国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在贸易方面日本期待着进一步降低或取消关税。近年来 中国 已在这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据报道,从92年到97年,中国先后7次降低关税。现在的关税已平均降到了17%,与发展中国家基本持平。相信随着中国加入世贸 组织谈判的进展,这方面还会有较大的改进。另一方面,中国也希望日本减少对进口中国纺织品份额的限制,使两国贸易保持平衡。在投资方面,日本要求中国进一步开放 金融 、流通、通讯等服务领域;中国则希望日方多向 交通 、能源、环保等领域投资。 目前 ,双方在这些问题上既有合作也有分歧。但发展中日经贸关系是由两国的根本利益所决定的,相信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分歧将逐步消除,合作会进一步加强。
可以预见,在下个世纪,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国与国之间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将逐渐加深。97年出现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就足以说明,一个国家经济状况的好坏,其影响决不仅限于该国国内,它会波及到其周边地区甚至全世界。作为亚洲乃至世界上有影响的国家,中日两国应当在未来的岁月里本着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加强政策协调、信息分享和经验交流,进一步加深两国间经济技术合作,为亚洲及世界的经济繁荣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中日关系与中美、日美关系
多年来,中日两国在处理对外关系时都把对美关系放在首位。中日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中美关系和日美关系的影响。首先,中日关系要受中美关系的影响。这主要体现在 台湾 问题、人权问题等方面。如1989年中国发生动乱时美国制裁中国,使中美关系恶化,与此同时,日本也冻结了第三次对华日元贷款,使中日关系也受到了影响。其次,中日关系也受日美关系的影响。由于二战后的历史原因,使美日两国不仅在经济上,而且在政治上和军事上也保持着特殊关系。因此, 研究 中日关系时不能不考虑日美关系。前不久,日美两国重新签署了“日美防卫合作指针”,据说要将中国的台湾省划归其防卫范围,引起了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强烈不满,对中日关系产生了负面影响。
展望未来,中日关系中美国方面的影响在较长时期内将难以改变。就美国而言,它希望通过参与亚太地区的国际事务来增强其在该地区的影响力,以约束和限制中国和日本的政治影响;就日本而言,它根本不满足目前经济大国的地位,试图借助美国的支持,通过积极参与亚洲及世界的国际事务、加入安理会等方式来实现其政治大国的梦想。而日本一旦成为政治大国,接下来会不会向军事大国发展呢?值得深思。近年来种种迹象表明,日本正在朝着军事大国的方面迈进。如日本防卫厅长官野吕田芳成近日表示,可用先发制人的手段攻击企图用导弹袭击日本的敌国基地。这一言论显然有悖于当前和平与发展的 时代 潮流,只会在本地区引发新的紧张气氛,加深周边邻国对日本的疑虑和不安。另外,近日日本国会将要审议新日美安全合作指针相关法案,届时日本将很有可能改变其“专守防卫”的政策,违背其决不成为军事大国的诺言。对此,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亚洲各国人民不能不引起高度的警惕。
在世纪之交,回顾中日两国交往的历程,可以说,友好合作是主流,冲突和摩擦也不少;展望未来,深深感到,中日友好不是权宜之计,而是百年大计、千年大计。无论从国际形势的角度看,还是从地理位置、历史 文化的渊源及两国人民的感情来讲,中日两国都没有理由不世世代代友好下去。中日两国建立长期稳定的友好合作关系,不仅符合两国人民的共同利益,而且有利于亚洲和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正如江泽民同志1997年12月12日在接受《日本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所说的那样:“中日友好关系来之不易,凝聚了双方几代人的努力和心血,值得珍惜。为了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了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双方应当为建立和发展面向21世纪的睦邻友好合作而努力。”继97年中日邦交正常化25周年之后,98年又迎来《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20周年。
为此,李鹏总理于97年11月对日本进行了正式友好访问,98年国家副主席胡锦涛和国家主席江泽民也先后访问了日本。一国的主席、副主席和总理在一年的时间内连续访问同一个国家,在国际交往中是极其罕见的。这足以说明中国政府对中日关系的重视。值得一提的是,江泽民同志去年的访问,不仅是历史上中国国家主席首次访问日本,而且在这次访问中,中日两国还 发表了关于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这是继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和1978年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之后,中日两国发表的第三份重要文件,对中日关系的发展具有极其深远的影响。我们相信,只要中日两国政府本着睦邻友好、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彼此多一些理解和信任,少一些冲突和摩擦,中日关系就会朝着和平、友好的方向发展,中日两国也必将会在携手迎接新世纪曙光的同时,为人类的和平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参考 文献:
1.日本驻华使馆编:《日本简讯》,第110期。
2.中国 现代 国际关系研究所:《现代国际关系》,1997年第8期。
3.中华日本学会、中国社科院日本研究所:《日本学刊》,1997年第1期。
4.辽宁大学日本研究所:《日本研究》,199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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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鸿祎:最好的创始团队只要两个人,最多三人行
很多人问我,创业初始团队里有几个创始人合适?我创业过几次,也投资过很多创业公司,我建议两到三人是最好的组合。
美国的大片里的超人、蜘蛛侠都是孤胆英雄,而中国的故事里有“七侠五义”,有“桃园三结义”,甚至有“梁山一百单八将”,讲的都是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一帮人,合作办成一件大事。那么,是一个非常牛的人带领强大的团队,像“秦扫六合”一样,完成一个开创性的成功?还是让4、5个或者更多的人组成一个“史上最牛团队”来打天下?在我看来,第一种难度不小,因为世界上这种英雄难见其踪。第二种往往人多嘴杂,很难形成合力。因此,应该在中间找一个平衡。
首先,一个孤胆英雄,一个人独揽大局,就他算再强,但总是“一言堂”,一个人的决策难免有失偏颇,这种团队也很难成功。就像一部电影,其他人都是跑龙套的,也没有好的导演编剧来配合,就一个明星,那么他浑身是铁也打不了几根钉子,肯定拍不出好电影。
其次,是不是人越多就越好呢?有七八个联合创始人。这就会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也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因为这种团队往往会面临两个不能忽视的重要问题:
这种团队,往往是把很强的人绑在一起。敢于去创业的人,一般胃口都比较大,比较自我,不能形成合力。但是就像足球比赛一样,全都是大牌球星,但互相之间谁也不服气,唯一的结果就是输球。
情侣之间、夫妻之间,刚开始的时候都是柔情蜜意,但是这个蜜月期一过,各种各样的问题都出现了。创业也是这样,斗志昂扬的初创期之后,公司会遇到越来越多的问题,是往左走还是往右走;是要张三的投资,还是要李四的融资;产品应该是这么做,还是那么做;这是每个企业必经的成人礼。就算大家在为了同一个梦想走到一起,但是在这些琐碎的小事上,大家的利益点,实际上是不一样的。
这时候如果创始人太多,沟通成本就会太高。意见过于不一致,缺乏一个主心骨,冲突就会越来越多。最后很有可能分崩离析,每个人都去做一个自己的公司。就像一部老电影《大浪滔沙》里讲的,六个好兄弟一起投身革命,但最后只有几个人坚持了理想,有人当了逃兵,有人叛变了。
所以我觉得好的创始团队,应该有两个人,最多不能超过三个。两三个人之后再有一个很强大的工作团队来支撑。硅谷的很多企业都是这么做的,雅虎的创始人是杨致远和大卫费罗,谷歌、微软、苹果的创始人也都是两个。两三个人的沟通成本比较低,既避免了一个人的独断专行,也更容易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
这两到三位创始人,最好在性格上和为人处事的方式上能形成一个互补。有人强势一点,有人温柔一点;有人张扬一点,有人内敛一点。如同他们能有相似的价值观就更好了。这就是所谓的“君子和而不同”。但是如果两个人都是火爆脾气,就跟两夫妻似的,每天“针尖对麦芒”,肯定也会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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